【盲路】雨过能否天晴

来源:DAWS   作者:金玲等   2021.02.22 10:54  浏览1846


前言:从漂亮开始说起

知道杨晴,是读了朋友转发自天涯网的一篇她自述三年经历的长闻,颇为震撼。在深圳见面,因为需要拍照,发现到她非常注意形象,同行的非视障朋友也确认她着装得体,非常漂亮。于是两个盲人就这样非常蹊跷的从“漂亮”这个视觉特征开启了我们的访谈——

“一个女人漂亮是占很多优势的,如果你是一个漂亮的人,社会上很多人愿意关照你,你得到的爱心比较多,对人也比较好,我是这样觉得的。总体来说我喜欢跟漂亮的人打交道。我觉得我拄着盲杖出去,很多漂亮的女孩子都对我挺好的,不是那种冷若冰霜的。相反的,形象面目可憎的人,我觉得还比较凶一点。”

闯荡深圳,为男友也为观世界

杨晴从小在四川的一个军工厂长大。厂里有一万多人,父母都是工程师,父亲还是厂级干部。家境很好,她又是家中最小的女儿,父母很是宠爱。她从西南民族大学毕业时,母亲还为她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房子,希望她留在成都。

不过,从她自己的角度看,小时候,认识的人是厂里人;上学时,认识的也都是同学;毕业了还要被父母安排,她不愿意。她更希望走自己的路,离开四川,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辞了成都的工作,不顾父母的反对,1995年,与男友一起来到深圳闯荡。

杨晴从小就很漂亮,而来深圳的年纪,正是她风华正茂之时。虽没能见到她那时的男友,从外貌协会要般配的角度,可以想见,其男友也是非常英俊,事实也如此。

“他人很善良,我觉得漂亮的人都比较善良,因为他从小长得比较英俊,大家都对他很好,他也愿意对别人好。对人很热情,他有很多好的优点。但是在学历上欺骗了我。我家里是个知识分子家庭,我当时说要本科学历,他跟我讲他是西南财大本科的,到这边找工作的时候才发现他骗了我。学历不重要,为什么要撒谎呢。我自己去琢磨这个事情,就觉得这个人有问题,这件事骗了我,别的事是不是也可以骗我。”

虽然一起来了深圳,但杨晴性格较真,最忌讳被人欺骗。更重要的原因是,她觉得男友不爱学习,也不够上进,将来怎能挑起家庭重担,也许还会影响以后的孩子。虽然她是现代知识女性,但是家庭观依然传统,认同男主外女主内。于是,决然与男友分手。

那时的她,英语很好,在一个企业做翻译,追求者众多,都是香港、台湾、外国人,就是没有大陆人。那时候也碰到一个台湾追求者,但是因为政见和金钱观的问题总是吵架,而且把她和她的家庭看得很低。从小富养的杨晴又极其好强,加之父母也不同意,她也没从与男友分手的伤心情绪中走出来,这也影响工作,后来她选择了回家。

伤心回家,23岁就成了剩女

1998年,她回到四川的家。这时的她,其实才23岁。但她却告诉我们,她回家就成了“大龄剩女”,这让我们很惊讶。

“我们厂里的女孩子,读到高中技校毕业就开始谈男朋友,21岁孩子都生出来了。我那时候23岁,我们那一般找对象要找年龄大的。我爸是那个厂的总工程师。他计划女儿的对象,是在我刚大学毕业时分到厂里的大学生。一般厂干部都是这样的,回去翻档案,看到年龄大两岁这样的来找。”

正是因为这样的习惯,造就了23岁的“剩女”。

“我回到厂里就没有比我年龄更大的,但凡人长得很英俊很优秀的,不到半年基本都被抢走了。厂矿的读技校、恋爱、结婚都特别小。刚分来的都比我年龄小,我23、24岁,他们21、22岁。女大男小,都觉得特别不合适。我父亲属于厂领导,可能会到成都那些地方去。我爸就说麻烦了,年龄大了不好找,我就挺受刺激的。他们觉得厂里头不好找,要到外面去找,还觉得得赶紧抓紧找对象。我就特别郁闷,那时候就是被逼婚。我也没办法,只能听父母的话。他们觉得该结婚,我就上深圳热线发了个帖子。”

网络征婚,比照兄长的条件

深圳热线是个论坛,1998年,电脑还远未像今天这般普及。杨晴便在网上发了征婚帖子,条件有三,属狗的、大学本科的、搞工程技术的。留下了个家里的电话。

这些条件,完全参照她的哥哥。

“我哥比我大4岁,我挺喜欢我哥的。属狗的、大学本科的、搞工程技术的,就找大概这三项合适了都能相处好。”据说,这和其家庭有关系,父母及兄长都是搞工程技术的,杨晴觉得跟他们在一起从小打交道特别安稳。

但外面的世界,对杨晴又有着巨大影响。因此,她上深圳的论坛上发了征婚帖。

“离开深圳以后我还是很想念前男友,我喜欢深圳,我不喜欢四川了。但是,回去了才发现,我喜欢深圳的蓝天白云,那么暖和。想念这个城市,喜欢深圳,好像习惯了那里。回到那个小山村,就是我们家那个厂矿以后,我觉得那里比深圳落后十多年。我当时回去后还是挺怀念深圳的生活,干干净净的,在那里的奋斗、工作都挺令人留念的。”

机场见面,不重相貌但考英语

征婚贴发布后很多人给我打电话,其中也包括她后来的丈夫。跟所有的人聊,就跟他最聊得来,聊了几千块钱电话费,后来她又来到深圳。与英俊的前男友截然相反,她见到的未来丈夫相貌欠佳,还有秃顶。据说,一者,她更注重声音与内在;二者,可能那时候的她眼睛已经不太好了。她想要孩子,觉得智商很重要,所以依然要求爱学习。这个男人自称曾是高考状元,而前男友曾在学历上欺骗她。为了不重蹈覆辙,一下飞机,杨晴就拿出一篇英文来考他。这个男人也确实很聪明,十分钟背下百分之八九十,于是通过了她的“考试”。

“我也考虑过为什么要选择我前夫,因为我第一次恋爱很伤心,觉得恋爱谈过一次就可以了。后来追我的台湾人,他一谈就是赤裸裸的金钱,我从小是富养的女儿,没让我缺少过钱,我接受不了。想找个踏踏实实的人结婚,也想在深圳成个家,想有个这样的家庭。”

短暂美好,婚后眼睛出问题了

婚后的生活,一切都按计划进行,丈夫对她很好。美中不足的是,丈夫觉得她很漂亮,但人比较傻,容易被人骗走,所以把她看得很紧。不过日子还好,两人一起奋斗,打工、挣钱、买房,一买还是两套。

可就在这个时候,杨晴的视力出问题了。

2005年,当时的她在单位做人事工作。公司经常组织员工活动,打羽毛球时她总是接不到球,同事提醒她是不是眼睛有问题了。

杨晴便去医院检查视力,能够看到视力表上的0.8、0.6。困惑的她决定深入地检查一下。然后,她得知了一个新名词———视网膜色素变性。

“就在深圳市二医院,一下来了很多医生,围着我眼睛看看看,看了半天告诉我,我都没听懂什么病。他说反正你眼睛会视野越来越小,小到没了。还叫了很多医生来看,很稀奇的的一种病,很多人来看我的眼睛,感觉像是熊猫一样……当时真的很痛苦,在市二医院哭了很久,回到家也哭了很久。觉得怎么会是这样呢,我没想通。第一个星期很纠结,天天在想,我要瞎了嘛。了解这个病以后就知道以前为什么老是摔跤,为什么找不到羽毛球,为什么参加穿越我老是走在最后。所有很奇怪的行为都理解了。可,我理解不了为什么偏偏是我。”

丈夫不弃,虽感激也失落

杨晴的内心还是难以接受,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到处检查确诊。最初医生还提醒她,说这种病别告诉老公,告诉的都离婚了。不过,杨晴确诊之后还是告诉了丈夫,因为医生说这个病会遗传给小孩。

想到遗传给小孩,他也会“瞎”掉,追求完美的杨晴更是无法接受,不愿意要小孩的她,还主动就提出离婚。

“我不是真想,我是给他一个选择。我痛恨别人说假话骗我,就是因为我觉得假话改变不了任何事实,剥夺了别人选择的机会。他挺痛苦的,他说我们一起治,他永远不会离开我。我挺感动,所以后来我愿意把房子给他。”

视力下降以后,杨晴的人生观都改变了,不再努力追求职位上升,也不再看重金钱,凡事钱能解决的问题都是小问题,觉得家庭、亲情、非物质的东西更重要。面临这种困境以后,父母也支持她,提供物质支持。丈夫陪她到处做手术,没有成效固然有些受挫折。但是丈夫似乎还有点开心,不再担心她离开,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在乎她,让她心里很失落。

“我以前在单位上班,加班晚了,不论多晚他都会打的来接我。眼睛检查完了以后,他都不来接了。我打电话给他,以前眼睛没查出问题的时候,你到哪儿都牵着我的手,现在眼睛有问题了反而不牵我的手了。他不说话,就嘿嘿笑两声。”

安家维稳,从翻译到人事

为了治眼睛,杨晴总是需要向公司一请好几个月的事假。也因为视力下降,她观察不到别人的表情,常常也迎不上打招呼的目光,甚至有时候董事长从身边走过去也是。同事们总说她高傲不理人,她在公司里人际关系越来越紧张。更重要的是,她从事的是人事管理工作,需要察言观色,不能单从言语上判断。她觉得很难再从事这份工作。同时她又开始希望生孩子,于是辞职了。


辞职回家,一心生养孩子

实际上,在没有发现眼睛问题以前,杨晴最初的计划也是要在深圳留下来,买房子、转户口。30岁以前好好挣钱,30岁以后就生孩子,不出去工作了。这是她认为的,一个成功女人的幸福轨迹。先奋斗几年,攒够钱然后在家里相夫教子。杨晴觉得,作为女人,她就是要生孩子当妈妈的。她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支援三线建设,生下来就把她放到老家。杨晴六岁以前都和奶奶在一起,虽然母亲爱她对她好,但她感觉像老师、像姐妹,不像母亲。所以她一直想体验真正的母子之间是什么感觉,一定要亲自带孩子。

但是获知眼病之初,由于医生告知此病会遗传,追求完美的她便打消了生孩子的念头。但是到了30岁,在公司做到主管,视力再也治不好,她特别强烈地想要一个孩子。虽然当初因为眼睛原因放弃,但是她又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慢慢接受视力下降的状态之后,她又想到因为丈夫眼睛是好的,遗传也只有1/4的概率。她后来也转念想到,这个世界并非完美的人才能生存,30年前的她虽然眼睛也不好,但是挺幸福,以后的日子好好安排也可以过得很好。即便真的遗传,孩子发病也得等到30岁,而她会早一点把他培养好。

“我学人力资源,有个人力资源规划,你要怎样一步一步地达到你的目标,我很努力地去做,一步一步地达到我的目标,最后两套房子也买了。我当时辞职,因为那年7月份房子就供完了,我就跟我丈夫讲,我不用再上班了,你工资也够啦……所以当时就觉得人生想追求的我都实现了,户口转了,房子也买了,就差一个小孩,我就专心做这一件事,就把职辞了,回家锻炼身体,不到一年就怀上了。”

小孩出生,公婆来了又走了

一切继续按计划走着。怀胎十月,孩子出生。视力不好的杨晴,又没有经验,照顾小孩有些累,想要请保姆,丈夫选择了把她公婆接到了深圳。在眼睛没有查出问题之前,因为她为人大方,丈夫父母都对她很尊重,也把她看得很高。但是这次到了之后,态度大变样。公公喝醉了酒,想说就说,想骂就骂。丈夫也是如此,杨晴接受不了。加之其它生活矛盾,因为看不见脸色,也难以沟通。公婆逼她出去上班,杨晴不愿意,公婆就表示不帮她带小孩。孩子三四个月的时候公婆就回去了,然后杨晴就一个人带,不会做家务就跟保姆学。

“我婆婆走的时候,她跟我讲,她说我先回去,你要带不住了我再来帮你的忙,她说的也挺委婉的。我性格挺强的,我当时跟婆婆说,我希望你不要回去,让公公回去,你帮我一下;你要是回去了,我就永远不会开口求你来了。我就是这种性格,我说我话说到这儿,我们家五楼,我要是开口求你来帮我带孩子,我从这五楼跳下去。我就这样跟她讲的。”

人力资源,也可以指导带孩子

“接下来自己带呗,我请几个钟点工,上午来一个,下午来一个,打果汁的干什么的,因为我什么都计划好了,那时候我前夫挣的钱也够,我妈妈支持我一点,保姆费我支持一点,再辛苦我孩子自己带,但是家务我请人做,到现在都是这样,卫生也请人做,就是不要亲自去做。反正我们学管理的,你只做核心的工作,就是决策、判断,所有能请人替代的事情,你一定要让别人去做,把你的时间解放出来,这就是我的理念。”

公婆都走了以后,杨晴就自己带孩子。在生活中实践人力资源的理念——所有的事情可以通过请人来解决,做一个真正的管理者,只要懂得怎么做而不需要亲自去做,于是按计划请钟点工做。我们认为这是取决于杨晴有钱,不过杨晴这认为取决于她之前很努力地工作。

提出离婚,是为调整经济关系

就这样,用人力资源的观念,视力障碍的杨晴将孩子带到3岁。本来这样,一切都好。但是这时候,公婆又想来帮她带小孩了。尽管杨晴不同意,但是公婆自己坐飞机来到深圳。杨晴依然自己带孩子,请钟点工,只当公婆来旅游的,什么事都不让做。丈夫要留父母,逼杨晴出去工作。当时的情况,杨晴外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又舍不得孩子,认为工作会更加影响视力和健康,加之一切都计划好了,不太可能再继续工作。所以,她与公婆的关系更加恶劣。

公婆来了一个月就回去了,而之后丈夫居然把自己的工资全收起来,原有的工资卡也销了户,杨晴被剥夺了经济自主权,花钱要一百一百的请款。杨晴接受不了,于是威胁说要起诉离婚。丈夫却满不在乎,每天下班后用言语刺激她,问她为什么还不去起诉。于是,一个多月后,杨晴到法援中心找律师起诉离婚。

丈夫收到了起诉状,但是杨晴也没有真的想要离婚,而是希望商量撤诉——开个联名账户,力图用一种比较公平的方式来解决这个经济问题。开庭的前一天,签协商协议。但是丈夫一直拖拉着,在银行办的时候非常不情愿。

次日开庭,丈夫同意离婚。财产,房子两套,杨晴愿意给丈夫一套。但每周丈夫来带一下小孩,不要让小孩缺少父爱。

离了婚,杨晴觉得解脱了,不仅经济重获自主权,还少伺候一个人。

离婚之后,前夫对杨晴比结婚时候对她还好得多。他们还是住在结婚时候租住的房子里,也就是离婚,但不离家。

北上离开,还是因为经济问题

在杨晴看来,如果前夫一直在深圳工作,虽然他比较小气,但终归两人还能在一起。不过,2009年时,前夫去了北京。用杨晴自己的话说,叫彻底两地分居。不过杨晴也常到北京跟前夫生活,一年待个几次。当然,每次都得是前夫把机票什么的都买好了请她去。因为她并没有想真的离婚,那只是用来调整经济关系的一种方式。

后来他们也商量好,杨晴留在北京,深圳的房子都租出去,小孩的费用全部由前夫出,每月还给杨晴600元买菜钱。虽然很少,但是杨晴毕竟自己有房租,尽管异地打理,需要承担很多经济损失,觉得可以接受。于是就开始带小孩在北京找幼儿园,因为交通、体检、入学等费用,杨晴找前夫拿出2000元。但是,前夫又不愿意,于是她第二天就买好火车票,一个星期后就离开了北京。

“我就觉得他这一辈子都是这样的,而且我觉得我这辈子可能也挣不着什么钱了,所以我没钱的时候,还是别跟他在一块吧。因为我要跟他在一起,就是要有钱才没有矛盾,就是我挣我的钱,我还完钱就跟他在一起挺开心的,我要是没有钱了,要他来承担这些东西,就过不好的。”

与狼共舞

离开北京,因为深圳的房子都已经租出去了,所以杨晴先回了湖南,将孩子放在老家的亲戚那里。等后来在深圳重新找好房子,联系好幼儿园后,她才又把孩子接回身边。

可能因为旅途劳顿,又不适应火车上的空调,刚到深圳。到了半夜,孩子发起烧来。杨晴的眼睛在夜里根本看不见,无奈之下,她找到楼下的物业公司,请值班的保安帮忙抱孩子到医院输液。

平时杨晴请人干活,不论是保安还是保姆,都会付费。那一次因为保安小李没有直接要,她就不好意思给,担心侮辱他。于是买了两包烟,还请他吃饭表示感谢。后来经过保安厅,几乎都能碰到小李,而且他每次都跟杨晴打招呼。不过因为杨晴眼睛看不到,所以需要小李提起才能知道。那时候,小孩也喜欢小李,天天跟他在楼下玩。待到小李送孩子回家,他们也会聊天,就这样二人的关系变得比较近。杨晴也承认,开始时候保安小李确实是帮了她一些忙。

后来杨晴重新租房时,小李也特别热心,四处帮忙找寻,但希望能跟她一起合租。因为以往杨晴也是跟两个男孩子一起合租,孩子又喜欢这个叔叔,加之小李比她小7岁,她没有多想,便同意了他的要求。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前男友之后,她再一次遭遇欺骗。

与小李合租不到两个月,在这期间,杨晴因为种种理由,两次失身。第三次,她才反应过来,拿出刀子反抗。她觉得,当时或许是因为知识女性对暴力事件的思维迟钝,或许是因为内心的羞耻感,又或许是因为觉得这样的事情警察不会相信,她一直都没有报警。只是以小李赖欠房租的行为要他搬走,但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小李坚决不肯。还是前夫在电话中听出了端倪,坐飞机赶回来,将小李赶走。前夫希望带她一起回北京。本来票都买好了,但是,她既恨前夫当时不愿意出2000元钱,致使她回深圳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又觉得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内心对不起前夫,无法面对,最终没有跟他一起走。

烦于纠缠,以姐弟名义交往

前夫离开后,小李虽然搬回了保安宿舍,却又开始在半夜踹杨晴的门。那时候杨晴将空的房间已经租出去,有租客。烦于其不断地醉酒闹事,杨晴多次报警也无果。为了孩子上学的稳定,也因为个性原因,杨晴决定与小李签协议,举刀为证,以姐弟名义交往。后来也确实像对待弟弟一样对小李好。为什么是姐弟?杨晴坦诚说,如果小李当初没有欺骗她的话,或许她会接受小李。但是,她最憎恶的就是欺骗,即便悔过也不可再接受。

“签了协议,然后我又从厨房拿出一把刀,我说你看着这把刀,我会随身带着它,不要冒犯我。我让步只是为了孩子能在这里顺利上完幼儿园,你可不要有其它想法;等孩子上小学了,我会搬家的,到他学校附近租个房子。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不吵不闹不要影响其他房客休息就可以了。”

在不少人看来,杨晴的这种选择有点荒唐,更像是对小李的变向纵容。

“他要这么赖着我,孩子还没上完幼儿园,我视力不好,根本不方便去找另外一个,又不想搬家。再说我本身就是一个离了婚的单身女人,那你要交往就交往呗。正好小孩也喜欢跟他玩儿,我觉得对小孩伤害也很小,小孩当时才4岁。反正我不想再结婚了,他要费这么多劲缠着我,我觉得对他也没什么好处。”

对于这个选择,杨晴又一次套上了她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

“我以前学管理的,我知道什么叫重要的问题和及时的问题,在那个时候他只是一个及时的问题。紧急的问题,对于当时的我而言,我最最重要的问题,是要找到一条出路,我要回到我自己原有生活的阶层。”

学习法律,做回原来的自己

离婚后,视力障碍的单身母亲带着孩子,日子本就艰难一些,又遇上图谋不轨纠缠闹事的保安,警察不管杨晴只得忍辱负重。因为有房子出租,经济来源还算稳定,租的房子又出租与人合租。但是一些租客因为了解了杨晴的视力状况,便趁机贪占便宜逃脱房租,产生纠纷甚至非法闯入室内砸电脑,警察也不了了之。警察这也不管那也不管,杨晴接受不了,一怒之下,提起了行政诉讼。

“这个官司历时一年,费时费力还费钱。我的亲戚和家人都说我瞎折腾,也都好心得劝我,别活得这么认真,会很累的。我从来也不相信一个事事都不认真的人会活得更好,我的家被人非法闯入,就如同一个国家被人侵略一样,如果没有一点反应,还有人的尊严或者国家的尊严,因此这不是钱的问题,是愿不愿意花时间和金钱来捍卫自己的尊严。”

最后的结果,是杨晴输了一审,又输了二审。但是这使得她下定决心学习法律。

“我发现诉讼这种方式特别给我安全感。我一直都在出租房屋,总是免不了各种各样的纠纷,对方要是怒气冲冲、大喊大叫我就特别害怕……加上别人冲到我家里打砸的事,小李踹门的事,我真是对这个社会一点安全感都没有。面对着复杂的社会,身边没有至亲的人,真的也是很难一下子区分好人坏人,干脆就假定所有人都是坏人吧,总是放把水果刀在包里。一旦我感觉到危险,我就把刀拿出来,举在半空中。我想像着自己那时的样子,像一个随时准备同人拼命的泼妇。”

为了重新做回有气质有修养的自己,杨晴想要成为一名律师,她开始准备司法考试。除了生活中经历的各种暴力情形之外,激起她下决心参加司考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前夫劝她放弃这个想法,因为他的新女友也参加过几次司考,但是一直都没有通过,而这也给了杨晴反向激励。

走出梦魇,经历黎明前黑暗

2012年,杨晴参加司法考试,离通过仅差23分。2013年,她除了要为孩子申请小学学校外,还要继续参加司法考试。她必须要在还有残余的视力情况下通过考试,视力再下降,按目前对盲人的制度性歧视,她就没有机会了。

第一次准备司考的日子里,保安小李表现稳定,没有闹事,还帮杨晴带孩子。但第二次的时候,觉得杨晴会考过,就开始升级式地折腾了。

原来的日子,小李喝酒闹事夹杂着谩骂侮辱与表诉衷肠。杨晴一手抱着哄睡着的孩子,一手拿着刀防御性听着。后来发展到,小李用刀威胁杨晴。如果不答应跟他一起,就要砍死她。杨晴不答应,最后小李砍伤了他自己,砸了杨晴的手机、听书机。最后杨晴告知物业的人把他领了回去。闹事,报警,调解,悔过,闹事,报警……临近司考,日子却这样不断地循环。报警无用,高傲的杨晴甚至在警察局向小李下跪磕头。事实证明,一切都是在做无用功。

离司考两周的日子里,小李又带着一身酒气踹门。

“报了那么多次警,派出所是指望不上了,这就是现实的生活,不是书中理想的世界。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我对警察讲,我想同他单独谈谈。我盯着他,一字一顿得说,我永远不会再哀求你,我也永远不再畏惧你;我永远不会再向任何人下跪,出生不是由我决定,寿命长短也不是我可以决定。你现在是清醒的,没有喝醉酒,如果你一定毁灭我,你那么想让我同你一起死亡,我就成全你。我把脖子伸在他的面前,我活得真的很累呀,请你掐死我,成全我吧。”

同小李讲完,杨晴回了家,那是2013年9月1日,还有两周司法考试就要开始了。从派出所出来,杨晴去买了一把长长的西瓜刀。

良民就是这样被逼成了悍匪。她摸着冰冷的刀锋,又希望小李能退却。事实上,直到我们采访时,小李还没有完全从杨晴的生活里消失,还是常常发短信骚扰杨晴,但这些已经不能影响杨晴了。

2013年11月,杨晴的司法考试成绩下来了,她以402分的成绩通过。律师证考下来,对于现在的杨晴来说,生活似乎没有什么改变。但是她在这个备考过程中,学习法律再没有人敢欺负她了,也使用法律帮助了别人。而且,也因为有了律师身份,认为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她更自信能回到原来的圈子里。当然,父母也觉得有了面子,可以揭去残障的标签,有一个当律师的女儿。因为视力障碍原因,不能直接在深圳从事律师。杨晴也为自己的职业做了曲线规划,先到内地实习,以后做律师,需要视力的事情就请一个助理。

虽然杨晴已经有了律师身份,也希望自己重回文明,成为“有修养“的人。但为盲人朋友提供咨询时,她还是建议用刀子说话。她自己也经常拿刀防身,甚至准备了带红字的T恤。“带刀勿近,不要碰我,以免误伤,盲了被人欺,女的也被人欺,警察不管,法院乱判,残障女性也要活得有尊严。”

不需要赞赏,也不需要批评。或许,这才是真实的杨晴,生活在当下的知识女性,残障女性。亦如这个现代与传统、反叛与继承、文明和暴力并存的社会。

点评

杨晴在视力下降的过程中,遭受了亲密关系的种种欺凌与暴力,以及公部门的不作为。现在全社会正在热议《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其实家暴不仅应包括身体的暴力,也应包括精神侵害、经济控制、性侵害等各种形式。而且家庭也不仅应包括由结婚证、户口本等官方程序确认的家庭,还应包括同居等各种共同生活的形式。杨晴的前夫切断她的经济来源,尤其是拒绝提供她在照顾孩子、操持家务上的正常开支,这就属于经济控制乃至暴力。后来保安小李以欺骗、恐吓等方式强行与杨晴发生性关系,又利用亲密关系进一步骚扰和控制她,损害她的财产和正常经济生活(出租房屋)等,更是严重的家庭暴力。

杨晴遭受的这些暴力,表明残障女性更容易受到各种家庭暴力的损害。杨晴因视障被歧视而难以找到工作,所以在经济上更需要配偶支持,也更容易受其控制。杨晴离婚后独力带着幼儿,又因视障难以搬家,有时也难以迅速发现危险,才更让小李有机可乘。

公部门包括警察和法院应该充分意识到残障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特殊风险,为她们提供合理便利和可及的救助。比如当杨晴为小李的事报警时,警察可以考虑为杨晴及其小孩安排临时的庇护居所,甚至帮她变更居所。但事实上,我们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不仅没有提供这些支持,甚至不相信杨晴的话,意识不到她所处的险境,也就没有认真调查和审理杨晴的控诉。杨晴面对这样无能无知的公部门深感绝望,选择学习法律保护自己。我们在敬佩她的勇气和能力的同时,也希望公部门改善其对残障人的服务,真正做到人民警察为人民。

参考公约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十六条:

配偶双方在财产的所有、取得、经营、管理、享有、处置方面,不论是无偿的或是收取价值酬报的,都具有相同的权利。

《残疾人权利公约》第十三条:

一、缔约国应当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有效获得司法保护,包括通过提供程序便利和适龄措施,以便利他们在所有法律诉讼程序中,包括在调查和其他初步阶段中,切实发挥其作为直接和间接参与方,包括其作为证人的作用。

二、为了协助确保残疾人有效获得司法保护,缔约国应当促进对司法领域工作人员,包括警察和监狱工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

第十六条:

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社会、教育和其他措施,保护残疾人在家庭内外免遭一切形式的剥削、暴力和凌虐,包括基于性别的剥削、暴力和凌虐。

四、残疾人受到任何形式的剥削、暴力或凌虐时,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提供保护服务,促进被害人的身体、认知功能和心理的恢复、康复及回归社会。上述恢复措施和回归社会措施应当在有利于本人的健康、福祉、自尊、尊严和自主的环境中进行,并应当考虑到因性别和年龄而异的具体需要。

五、缔约国应当制定有效的立法和政策,包括以妇女和儿童为重点的立法和政策,确保查明、调查和酌情起诉对残疾人的剥削、暴力和凌虐事件。



分享给朋友: 
称呼* 邮箱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