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识】痛的边缘

来源:DAWS   作者:金玲等   2021.02.22 10:32  浏览1777


记得十多年以前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叫做《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说的是关于家庭暴力的内容。当时,这部电视剧收视率很高,给很多人都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这里面就包括我。也正是从那时候起,我知道了一个词——家庭暴力,也开始意识到,在很多人看来天经地义的男人“打老婆”,是一件非常不对的事情,甚至可以诉诸法律。但是,很多年来,尽管做为一名女性,但我一直以为自己跟这个词儿有着非常遥远的距离。直到2014年年底,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参加了一个反家暴法草案的讨论会,才对这个词儿背后包含的意义有了更多的了解。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打老婆,其实还有性暴力、经济控制等等。但是目前,我们的认知,还是只能从打老婆说起。

也正是在那次的会议上,我认识了曾经有过被家暴经历的陆明阿姨。当时,听了陆明只言片语的个人故事,我内心对于这个有着非凡经历的阿姨充满了好奇。于是,一个月后的一个下午,我便敲开了陆明阿姨家的门。



全家福漫画

和无数家庭一样,在别人看来,陆明有一个非常温馨幸福的家庭,而父母似乎也终日因自己的儿女过得幸福而骄傲,然而,在全家福的背后却隐藏着无数的无奈,这一切还要从陆明的残障说起。

结婚前奏曲

陆明祖籍北京,1956年出生,一岁半时由于小儿麻痹导致左下肢运动神经受损,肢体行动有些不便。七十年代,高中毕业的陆明赶上了恢复高考的好时光,但因为身有残障,她被挡在了大学校门外。据陆明说,她当时被拒的理由是因为刚恢复高考,得先紧着“正常人”先上大学。没能上大学的陆明,被分配到了街道的一家小工厂做审计工作。

当时,她是厂子里为数不多的高中生,所以很多技术活都落到了她身上。不仅如此,陆明还要和所有人一样,每天必须完成4600多只配件钢管的检验工作。陆明阿姨说,当时,每根管子要测试七个参数,所以,一天下来要抚摸钢管三万多次。如此大的劳动强度让她根本没有任何的业余时间,对她的身体来说也是极大的负荷。

当时,陆明已经将近二十岁。在那个年代,在家乡人的眼中,她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但是一方面因为工作强度高,她没有什么业余时间来想这些事情;另一方面,恢复高考以后,很多人都进入大学继续学习,陆明也非常渴望读大学,尽管因为残障而遭拒,但她并没有放弃。陆明思量之下,选择了一条曲线道路,报考了电大。毕业后,她便离开了街道工厂,进入了一家公司工作。

此时,陆明已经将近三十岁,家里人早已为她的婚事着急。她自己也觉得,作为一个女人,应该有个家了。但陆明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周围的非残障同事基本上都已经成家,而和她一样的残障者,陆明又根本不想考虑。就这样一来二去,她一直耽误到三十出头儿。而随着年岁渐长,陆明实在受不了周围人和家里人的议论、讥讽和嘲笑,便在别人的介绍下与来自山东农村的男子张某结识,并很快结了婚,这才算堵住了周围人的悠悠众口。

貌似幸福的婚姻

和所有的新婚夫妻一样,陆明婚后的生活,一开始过得很幸福。丈夫高大帅气,说话又很和善,在外人看来,已经三十多的陆明运气很好,居然找到了一个十分完美的丈夫。婚后第二年,他们的儿子出生了,一家三口的生活也还算说得过去。

然而幸福的日子没过上三年,丈夫对她的态度越来越差,行事也和以前大不相同。他不仅不再把工资交到家里,还三天两头跟陆明要钱,陆明不给就是一顿打。面对丈夫的变化,陆明是有苦说不出。面对父母,她不能说自己过得不好,怕父母担心;面对朋友,她也不能说,觉得自己丢人。无奈之下,她只好在每次被打以后偷偷带着孩子住到朋友家,而丈夫总会找过去像拎小鸡一样把她拎回家。在别人看来肯定是陆明犯了什么错躲出去被抓回来的,她又不好明说,只能忍气吞声,根本找不到帮助。

“你没想过和他离婚吗?”相信这个问题是听她故事讲到这里的人都很想问的。

对此,陆明只能抱以苦笑:“我们这个年代的女人怎么会提出离婚呢?如果离婚的话,不仅父母不会同意,就是周围的邻居也会说闲话,说得让你抬不起头来。”

就这样又过了几年,丈夫依然频繁地跟陆明要钱,不给就打,躲了就抓回来。这期间陆明实在受不了的时候也曾经想过离婚,可是丈夫不同意。父母也坚决反对,并且说,如果她离婚他们也不活了,跟她丢不起这人。

在父母的眼里,陆明的丈夫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姑爷,就算是夫妻间有什么不合,那肯定也是自己女儿的原因,做为一个女人,即使丈夫有点小毛病,那也是要忍受的。

陆明曾经也报过警。但是当警察来到家里时,都是持“家务事,要好好调解”的态度。丈夫也都非常顺从地配合警察的解劝,说愿意好好跟她过日子。可警察走后,丈夫依然隔三差五地跟她要钱,不给就打,拿了钱就不见了踪影,等再回来时身上又变得分文皆无。不仅如此,在有过一次报警的经历后,丈夫似乎有了防备:当陆明再次准备报警时,丈夫便会把手机或者小灵通抢走摔坏。警察都只认为这是夫妻间的事,打打闹闹没什么好管的。何况还有人认为“打老婆”算不得什么大事。

当陆明问丈夫钱都去哪儿了时,他却什么都不说,逼急了就十天半个月都不回家。时间长了,邻里们总会议论:这家人怎么了,丈夫老不回家,是不是这个残疾的女人有什么问题云云。觉得家丑不可外扬的陆明又无法跟大家说出实情,只好哀求丈夫回家,并承诺答应给他钱。用陆明现在的话说,她这么做就是在乞求家庭暴力。只要丈夫在家,只要让别人看起来这个家是完整的,无论自己受多大罪,受多少委屈也无所谓了。

还有一次,陆明被丈夫殴打得遍体鳞伤,身上仅存的几块钱也被夺走了。她实在无处可去,只得求助警方让自己到收容所暂住。可是警方却说收容所只能收留外地人,陆明是本地的,不属于被收留的范围。当时,陆明心想,老天爷为什么对自己这么不公平呢?哭过之后,她依然只得回到家中,过着只有自己才知道有多么痛苦的日子。

也许是因为麻木,也许是已经绝望,也许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总是在想,算了,就这样吧,只要孩子能有一个完整的家,一切都认了。

婚姻破裂,丈夫的另一面。

2000年初,陆明一家赶上了拆迁,于是她便和父母开始分开住。以前,家里所有的家务活基本上都是父母做,丈夫又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所以,他们一直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如今,不在一起住了,家里的活经常没人干,回家吃不到可口的饭菜,喝口水也要自己烧,再加上早已破裂的夫妻感情,陆明与丈夫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丈夫也就更加变本加厉,把不满都撒到了陆明身上。

2005年,丈夫突然提出要离婚,早就对婚姻失去信心的陆明仿佛得到了特赦令一般,非常痛快地便答应了。

离婚以后,陆明才从婆家人嘴里得知。原来,张某在与他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一个私生子,之所以和她结婚,只是想要一个北京户口,能有一个更好的工作,而找她这么一个残障人,因为比较容易上手……

婚后,自己的工资和跟陆明要的钱都是为了养活自己的私生子。而之所以和自己离婚,是因为张某在外面又有了外遇,而且还有了孩子,为了给孩子上户口不得不离婚,同时也因为那时候陆明早已下岗,自己开了个小卖部,进项不多,也没多少油水可捞。

离婚后,没有了丈夫终日的殴打,看上去,陆明算是终于解脱了。然而,陆明此时的压力却是更大了,不仅家里需要自己操持,而且此时儿子正在上高中,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而自己的小铺那点儿微薄的收入根本不能支持家用。于是,陆明只得关了铺子,开上自己的残摩到繁华地段拉黑活儿挣钱。因为干的是非法营生,所以就经常被警察、城管查抄。有的时候警察看她是残障人,还是个女人,觉得她非常不容易,便进行一番教育后放她回家。而有时候,碰上一定要严格执法的城管,她只得接受处罚。

陆明说她每拉一趟活通常只能挣五块钱,但被城管查抄后每天要付五十元的存车费,一连就是五天。这让生活拮据的她心疼不已,只得每天拼命拉活。

早上天不亮就出去,晚上早的时候九十点钟,晚的话则到凌晨才回家。就这样,每月三千多元的收入,也只能让陆明勉强维持自己和儿子的生活。

记得有一次,一位客人从北三环上车,说要去北五环,由于客人当时承诺给30元车费,陆明便一口答应了。当时已经是晚上七八点钟,在客人的指挥下陆明把车开到了漆黑一片的北五环。当客人下车走后,陆明本想按原路回家,但是由于当时那地方实在太黑了,不仅没有灯光,也没有任何的路标,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路。不仅如此,在往后倒车的时候,她不小心把车翻到了路边的沟里。车被摔坏了,而且人也受了轻微的擦伤。无奈的陆明只得在原地过夜,第二天天亮后才联系到维修站将车带回来,

像这样的经历在十多年拉黑活的过程中还有很多,为了不影响到儿子的学习,无论在外面受了多大的委屈,回到家,她都会高高兴兴地给儿子做饭、洗衣。由于儿子上大学时住校,基本上半年才回一趟家,所以,更多时候她都是一个人在家里。为了省钱,通常,陆明只在儿子在家的时候才做一些肉菜和鸡蛋类的菜,基本上也都是一个人的量。等儿子吃完饭后基本上就只剩下了菜汤,她就把菜汤放到米饭里拌着吃。平时一个人的时候她就买市场里处理的青菜吃。

在她看来,为了儿子吃的这些苦都是值得的。她之前遇人不淑,遇上了一个靠不住的丈夫,现在她所有的希望就是在儿子身上了。


苦尽甘来,未来有何打算

大学毕业后,儿子找到了一份理想的工作,而且还很快就将自己的女朋友领回了家。

“你有没有想过希望儿子找个什么样的女朋友?”这是很多家长都会考虑的问题。可当我问到陆明阿姨时,她却说,我还没来得及想这个问题呢,他就把女朋友领回了家,并且说他们已经决定结婚。作为母亲,她也只有祝福的份儿。

2014年,儿子结婚了,并且在婚后儿子随着媳妇住到了岳父家,每周回到家里看望陆明。

如今,陆明一个人住在北三环的老房子里,每天做做家务,听听戏,偶尔下楼买买菜,周末还会约上其他一些残障朋友去游泳馆游泳锻炼身体。

对于已经离婚十多年的陆明来说,再一次组建一个家庭,或许是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然而,当问到是否考虑过这个问题时,她却苦笑说:

“刚离婚那会儿孩子在上学,开销大,怕别人嫌弃我带着孩子,还是个残疾人,完全是个拖油瓶。当孩子工作了,又马上面临着结婚,等结了婚如果找了另一半,又会牵扯到遗产分割的问题……”

或许是以前的婚姻太过不幸,以至于让陆明不敢再次尝试开始新的婚姻,宁愿自己一个人孤独终老。在和院子里的人聊天时,三言两语过后,大家难免会提到婚姻、家庭,就会有人说她一个人过不好。应该再找一个。每每听到这样的话,陆明便会觉得非常的烦恼。所以时间长了,她便很少跟邻里来往。

虽说自己的婚姻很不幸,但是这其中的种种,她从未跟儿子透露过半个字。在儿子眼里,自己的父亲还是一个不错的长辈,虽然父母离婚了,但是儿子依然和父亲保持着联系。

在陆明的屋子里,并没有太多的摆设。简单的家具让家里看起来很整齐。在墙上和屋顶上挂着几把很旧的玩具宝剑,陆明说这都是儿子小时候的玩具,她都给孩子留着,自己没事儿的时候看看,是一种美好又酸涩的回忆。

习惯了一个人承受,陆明尽管觉得生活不易,但她也没觉得如同大家所说,一个残障女性,生活就完全无法过下去。她偶尔也会迷惘,但更多的,还是看透了生活的一种顺其自然。

点评

陆明的故事不仅赤裸裸地揭露了家暴的存在,而且告诉我们家暴何以可能。虽说中国女性在政治口号里早已成了“半边天”,但在日常生活中仍常被看做可标价的物体,要在婚姻市场上出售自己,以求把自己“卖”到更好的夫家,成为他的私有财产。在这个市场上,陆明作为残障人和年近三十的“剩女”处于双重劣势,受双重歧视。所以当她找到一个各方面条件看起来都不错的丈夫时,父母邻居都觉得她“捡到了”。

于是,当陆明在婚姻中遭到经济勒索和身体暴力,试图求助和出逃时,大家都会觉得陆明不知足;张某也可以堂而皇之地把他的“私有财产”从别人家里拎回来。更有甚者,残障女性通常被认为是丑陋的、无性的,不能给丈夫提供性的欢愉。所以当张某久不回家时,邻居只会想到是陆明的问题。正因为家庭作为私域、女性作为私产的概念根深蒂固,所以警察会觉得家暴是“家务事”,自己调解就行,不会去深入调查陆明的举报,而张某也能用嬉皮笑脸轻易骗过警察。

经验和研究都表明,在家暴中施暴者往往利用残障人的弱点向其施暴。比如在本案例中,陆明行动不便,跑不快,更容易被丈夫虐打。而且张某也瞅准这点,在陆明想报警时马上就把她的手机摔坏。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保护受家暴的残障女性呢?首先当然是改变主流社会物化女性的观念,把女性——包括残障女性——作为具有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人看待。其次是打破家务事是私事的观念,重视和充分调查家暴举报。第三是要充分意识到残障给家庭暴力带来的风险,在司法和社会保护的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比如尽管许多受家暴者都需要家庭外的临时庇护,对行动不便的陆明来说,有一个可及的庇护场所,让她与张某隔离开来,更是燃眉之急。第四,正如陆明十多年拉残摩的辛酸史告诉我们的,为女性提供稳定、有尊严的工作机会,并提供适当的育儿服务,是女性免受家庭暴力、真正成为“半边天”的长久保障。

参考公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第十六条:

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社会、教育和其他措施,保护残疾人在家庭内外免遭一切形式的剥削、暴力和凌虐,包括基于性别的剥削、暴力和凌虐。

残疾人受到任何形式的剥削、暴力或凌虐时,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提供保护服务,促进被害人的身体、认知功能和心理的恢复、康复及回归社会。上述恢复措施和回归社会措施应当在有利于本人的健康、福祉、自尊、尊严和自主的环境中进行,并应当考虑到因性别和年龄而异的具体需要。

缔约国应当制定有效的立法和政策,包括以妇女和儿童为重点的立法和政策,确保查明、调查和酌情起诉对残疾人的剥削、暴力和凌虐事件。

第二十三条:

缔约国应当采取有效和适当的措施,在涉及婚姻、家庭、生育和个人关系的一切事项中,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以确保:

(一)所有适婚年龄的残疾人根据未婚配偶双方自由表示的充分同意结婚和建立家庭的权利获得承认;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十一条:

缔约各国为使妇女不致因为结婚或生育而受歧视,又为保障其有效的工作权利起见,应采取适当措施:

(c) 鼓励提供必要的辅助性社会服务,特别是通过促进建立和发展托儿设施系统,使父母得以兼顾家庭义务和工作责任并参与公共事务;

第十六条:

缔约各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在有关婚姻和家庭关系的一切事项上对妇女的歧视,并特别应保证她们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

(a) 有相同的缔婚权利;

(b) 有相同的自由选择配偶和非经本人自由表示,完全同意不缔婚约的权利;

(c) 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及解除婚姻关系时,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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