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识】陆明:“完美”婚姻下,看不到的痛

来源:残障历程   作者:冯媛 熊婧 马薇   2021.02.22 17:34  浏览470


陆明是北京人,出生于1956年。一岁半时患上小儿麻痹,导致她左下肢运动神经受损,行动不便。高中毕业时“文革”尚未结束,陆明被分配到了一家街道小工厂。她是厂里为数不多的高中生,很多技术活都落在她身上。不仅如此,和所有人一样,她每天还要完成近五千只配件钢管的检验工作。如此的劳动强度让陆明几乎没有任何业余时间。当时,陆明已年近二十,在别人谈婚论嫁的年纪,她还是一心扑在工作上,并没有想太多。

恢复高考以后,很多人都进入大学继续学习,陆明也非常渴望读大学,但因为身有残障而无法如愿。无奈之下,她报考了电大。毕业后,她便离开了街道工厂,进入了一家公司工作。此时的陆明已快三十岁,家里人早为她的婚事着急。陆明并非不想结婚,但她始终没找到合适的对象。周围的健全同事基本上都已经成家,而她不想找和她一样的残障朋友。直到三十出头,实在受不了周围和家里人的压力,乃至讥讽和嘲笑,陆明终于在别人的介绍下结识了张某。两人很快结了婚,这才算堵住了悠悠之口。

在外人看来,陆明找到了一个完美丈夫,对方高大帅气,说话很和善。婚后第二年,他们的儿子出生了。然而,两年之后,丈夫却一改以往的态度,行事也和以前大不相同,不仅自己的工资不用到家里,还总是找陆明要钱,如果不给就是一顿打。陆明有苦说不出,面对父母,她不能说自己过得不好,怕他们担心;她也不能向朋友倾诉,怕丢人。无奈之下,她只好在被打以后偷偷带着孩子住到朋友家,但丈夫每次都会找过去,像拎小鸡一样把她拎回家。她想,在别人看来,肯定是自己犯了什么错才躲出去,才会被这样抓回去。

就这样又过了好几年。陆明并非没有想过离婚,但丈夫不同意父母也坚决反对,还说如果你们离婚我们也不活了,丢不起人。在陆明的父母眼里,丈夫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姑爷,就算是夫妻间有什么不和,那肯定也是自己女儿的原因。陆明也曾经报过警,但是当警察来到家里调解时,丈夫非常顺从地配合警察的劝解,说愿意好好跟妻子过日子可当警察走后,丈夫依然隔三差五的跟陆明要钱,不给就打拿了钱就不见了踪影,等再回来时有变得身无分文。不仅如此,在那次报警经历后,丈夫似乎有了防备,每当陆明准备再次报警时,丈夫便会把手机抢走或摔坏。

丈夫不仅自己的工资自己花,仍然三天两头地跟陆明要钱。每次回家,他的兜里都是空的,陆明问他钱都去哪儿了,他却什么都不说,逼急了不是打人就是十天半个月不回家。丈夫不在的时间一多,周围的邻居们就会议论,这家丈夫为什么老不回家。陆明只好哀求丈夫回家,并承诺给他钱。用陆明后来的话说,她这么做简直就是在乞求家庭暴力,只要丈夫在家,只要让别人看起来这个家是完整的,无论自己受多大罪,受多少委屈也无所谓了。

有一次,陆明被丈夫殴打得伤痕累累,身上仅存的几块钱也被丈夫夺走了她实在无处可去,只得求助警察让自己到收容所暂住。可是收容所只收留外地人,本地户口的人不属于被收留的范围。陆明心想:老天爷为什么对自己这么不公平呢。哭过之后,她只得回到家中,继续过着只有自己才知道有多么痛苦的日子。为了安慰自己,她总是想,算了,就这样吧,只要孩子能有一个完整的家,一切都认了。

世纪之交,陆明家里遇上了拆迁,她的小家庭便开始和父母分开住。以前,所有的家务活基本上都是父母做,丈夫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如今,家里的活经常没人干,回家吃不到可口的饭菜,喝口水也要自己烧,再加上早已破裂的夫妻感情,陆明与丈夫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丈夫也更加变本加厉,把不满都撒到了陆明身上。

过了几年,丈夫突然提出要离婚,早就对婚姻失去信心的陆明仿佛得到了特赦令一般,非常痛快地便答应了。离婚以后,陆明才从婆家人嘴里得知,原来,早在与她结婚之前,张某就已经有了一个私生子。之所以和她结婚,只是因为想要一个北京户口,以便能找一个更好的工作。婚后,自己的工资和跟陆明要的钱都是为了养自己的私生子而最终和陆明离婚,是因为张某又有了外遇,并有了孩子要给上户口,而且那时候陆明早已下岗,开个小卖部,进项不多,没多少油水可捞。

离婚后,没有了丈夫终日的殴打,看上去陆明总算解脱了。但陆明此时的压力却更大了,不仅家里需要自己操持,而且,随着儿子上高中,更需要用钱,而自己小铺那点儿微薄收入根本不能支撑家用。于是,陆明只得关了铺子,开上自己的残摩到繁华地段拉活挣钱,因为残摩拉客算非法服务,所以她经常被警察、城管查抄。有时候,警察看她是残障人,一番教育后就放她回家;另一些时候,碰上了较真的城管就只能接受处罚。陆明说,她每拉一趟活通常只能挣五块钱,被查抄后除了罚款,还要每天付五十元的存车费,一连五天。这让本就非常拮据的她心疼不已。陆明每天拼命拉活,早上天不亮就出去,晚上要到九、十点甚至凌晨才回家,这样每月三千多元的收入才勉强够维持家用。

十多年拉黑活的过程中,陆明受过很多委屈。但为了不打扰儿子的学习,无论在外面发生什么,回到家,她都会高高兴兴的给儿子做饭、洗衣。儿子上大学时住校,基本半年才回一趟家。为了省钱,陆明平时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就买市场里处理的青菜吃;只在儿子在家时才做一些肉菜和蛋菜,往往也只是一个人的量,等儿子吃完后就只剩下了菜汤,她就把菜汤放到米饭里,拌着吃。

儿子大学毕业后找到了一份理想的工作,而且还很快就将女朋友领回了家。儿子结婚后,和媳妇每周回来看陆明。如今,陆明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每天做做家务,听听戏,偶尔下楼买买菜,周末还会约上其他一些残障朋友一起活动,锻炼身体。

院子里老人居多,陆明平时很少在楼下跟大家聊天,因为三言两语过后大家难免会提到婚姻和家庭。总有人劝她说一个人过不好,应该再找一个老伴儿。每每听到这样的话,陆明便会觉得非常烦恼。时间一长,她便很少跟邻里来往。

被问及是否想过再组成一个家,陆明苦笑着说:“刚离婚那会儿,孩子在上学,开销大,怕别人嫌弃自己带着孩子是个拖油瓶,而现在孩子工作了、结婚了,如果再找另一半,将来又会牵扯到遗产分割的问题。”

而且,陆明还有另外一肚子的苦水,离婚后,前夫仍然不时来骚扰,掐准她的时间表,趁她开门时出现,让腿脚不便的她没法通过门口的台阶而逃脱,也无力阻止他进门。陆明找过社区、基层残联,希望提供合理便利解决门口台阶的困难,但多年无果……

虽说从婚姻中遭遇了种种不幸,但是她从未跟儿子透露过半个字,在儿子眼里,父亲是一个还不错的长辈,依然和父亲保持着联系。

陆明的屋子里,并没有什么摆设,只有简单的家具。醒目的是几件很旧的玩具。陆明说这都是儿子小时候的,她都留着,没事儿时看看,是一种美好又酸涩的回忆。


点评:俗话说,婚姻如鞋子,是否合脚只有穿的人自己知道。陆明的婚姻在外人看来完美,连儿子也不知道她经历和承受了什么。很多实施家暴的人,在外人面前并不暴力甚至是看起来温和的。比如说陆明的前夫,当警察来到家里时,会非常顺从地配合警察的劝解,说愿意好好跟妻子过日子,可当警察走后依然故我,并在施暴前防范陆明报警措施。即使离婚之后,丈夫还来骚扰继续施暴因其熟谙陆明家的环境,知道如何让行动不便的陆明无法逃脱。可见消除家庭暴力很多时候并非依靠当事人自己的能力所能办到的。如果社区和残联能解决陆明门口几级台阶的合理便利问题,会让她增加安全感,并且更加容易地规避前夫的暴力风险。为了陆明这样独立生活并且抚养孩子的残障妇女安全无虞,有关组织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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