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依莲:如果她能为自己发声

来源:残障发声   作者:冯媛 熊婧 马薇   2021.02.22 19:38  浏览487


依莲生活在乡村,出生后没多久就被发现心智发展明显滞后于同龄的孩子。依莲五岁多了才会说话,行动也比较迟缓,因在家中排行第三,村民们都叫她“三傻”。

依莲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家里的经济状况算是村里的中等水平,能够供得起孩子上学。但是由于她的心智障碍,父亲并没有送她到学校,而是让她在家做家务和农活。她是家中可有可无的存在,逢年过节、走亲访友时,她都被遗忘。日常也都是穿姐姐剩下的旧衣服,但是她还是欢欢喜喜。

到了大哥该娶媳妇的年纪,对方家里提出了换婚,姐姐嫁过去给大哥换回一位嫂嫂。一开始,有人在背地里说,依莲这一生是,没人要的。后来见她家里人也并没有出来说什么,便不再避讳,在依莲面前也会说:三傻,你看你也没有人要,你妈也跟人走了,不如你就跟了你爸,你爸养活你也不容易。可是,依莲并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

姐姐出嫁后,她承担起了家里大部分的家务。一天晚上,父亲醉酒回家,打开她的房门,将她按倒在床上……那时依莲才17岁。就这样,本应该被父母呵护的花季少女,却被自己的父亲性侵了。更让人感到痛惜的是,依莲本人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自此以后,父亲只要醉酒回来,就对她实行性暴力。她身上的皮肤也没有一处是好好的。依莲怀孕了,而孩子是父亲的。但她的遭遇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同情,哥嫂和姐姐认为她行为不检,村民们觉得她是败坏家风。但是他们又认为,她应该侍奉自己的父亲,毕竟养育她到这么大也不容易,家里条件也不好,没有人愿意嫁到她家来,在父亲有性方面的需求时,依莲应该满足,就当作尽孝。渐渐地,大家也就默然了。

就这样,依莲成为了父亲发泄的“工具”,而每次怀孕,都是被送去村里的医务站把孩子拿掉。

所幸后来依莲被关注家庭暴力的社会组织发现,他们联系了法律援助和相关社会救助组织,将依莲带出生活的困境,她的父亲也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依莲的生活也逐渐回归了平常,在一家康复机构有了一份自己的工作。

依莲的故事令人震惊,父亲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做出这样违背法律和人伦的事,而身边的人只是责备依莲行为不检或败坏家风,没有反对、制止父亲的声音,反而以更加残忍而荒谬的理由作为幌子,来维持他们建构起来的这个肮脏的由头。

依莲作为一位心智障碍女性,她在整件事中都是完全被动的,接受其他人的安排。没有人会站出来为她发声,而由于残障,她也失去了为自己发声的能力。在农村,作为女性,在传统文化比较固化的环境下,女性的社会地位就已经比较低了而残障女性呢?何况还是一位心智障碍女性,她的生活是否就可想而知呢?


点评:我们为依莲庆幸,因为她得到了救助有了工作和自己的生活,施暴的父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我们仍然为依莲心痛,为周围人对她的无端指责、为他们纵容施暴父亲的那荒诞而罪恶的理由、为她经历的无数无法说出的侵犯和被迫堕胎的健康后果。依莲的遭遇,凸显了很多心智障碍女性在性和生殖健康及权利、在家庭暴力面前的弱势,尤其是被性侵犯的弱势,以及被性侵之后难以得到社会救助和司法公正的弱势。需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运用其规定的强制报告制度(第十四条)、撤销监护制度(第二十一条),履行自己的职责,尽早发现和干预,让依莲这样的残障女性早日得到安康。法律是这样说的: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施暴者的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而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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