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眼】七宝:路在何方

来源:残障历程   作者:蔡聪   2021.02.22 21:39  浏览1857


七宝(化名)是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校2015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毕业生,先天性听力障碍。2015年那个夏天,他身边的同学实习的、工作的、回老家的,纷纷开始为未来做打算的时候,他却一脸无动于衷地宅在宿舍里看电影、做毕业设计、享受最后的大学时光。当一纸毕业证飘然而来之际,他才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该找工作了。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当然,七宝也是有梦想的。

他的梦想是做一名中小学听障学生的语文教师。理由很简单,因为他本身就是听障人士,故对听障学生的教育有着热切的关心。同时,做为一名听障人士,尽管别人看来觉得有些不可思异,但他简单地热爱着文学,而且,作为一个听障人中的笔谈族,即用笔写字的方式与他人交流,他对一些听障同胞汉语读写能力之低下深感痛心。他有一个小小的梦想,希望广大以汉语为第二语言的听障人都能够拥有与非听障人无异的汉语读写能力,可以通过文字和社会进行无障碍的沟通。

因为这个梦想,七宝曾向学院老师咨询过关于听障教师教师资格证考取问题,被告知学院也不太清楚。大四的时候听说同级的同学去参加北京地区的教师资格证考试,结果是非京籍没有报考资格。再有,他一想起考取教师资格证所需要的普通话登记证书,而自己因为生理原因无法通过,觉得肯定是没希望,于是就熄灭了考证的打算。

但是,毕业来临,七宝现在必须要考虑这个问题了。

他一边用各种借口尽力逃避这个问题,一边又不得不做一些打算。大学专业因为听障人单招单考只有绘画和计算机两个方向,都不是他的志趣,其他没得选,所以大学也没学好,靠专业吃饭已成空谈;想留在北京寻找文案、编辑类适合他志趣的工作,又担心招聘单位考虑到他专业不对口没经验且是一个聋人容易被拒。思来想去,他觉得自己只有回老家这一条路可走。


最初的约定

2015年7月中旬,回到老家在家闲着的七宝突然被姐姐告知要带着他去所属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应聘特教教师。本来对教师这份工作已经绝望的七宝心中的激情又一次被点燃。但随后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

第一所公立的特教学校说学校老师比学生还多,第二所私立的特教学校则收了简历让回去等消息,结果不了了之。

无奈之下,希望已经重燃的七宝只能向他在特教高中时的班主任求助,希望老师能够在所属学校给推荐一个实习的岗位。

8月末,七宝向这位班主任述说了自己的听障教师梦,这位老师深受感动,亲自向所属特教学校推荐了七宝,让他以毕业生临时工身份进入学校工作,条件是,吃住和学生一样免费,但是没工资,实习期为半年。七宝想,有生之年能够圆一下教师梦,已经心怀感激,于是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这是最初的约定。

不过,因为学校还有两个和七宝一样的临时工,因为一些关系方面的优越性,觉得没工资白干不合理,在进入学校之后,找了教育局拿了个文件,然后找了学校这边的人力资源部门,才知道像七宝们这样刚毕业的大学生应该有补助的。

学校最终和他们签了一年合同,延长了半年。七宝们三个刚毕业的聋人大学生临时工,每个月从劳动局领取810元的补助。每年按照12个月发,发放一年合同到期为止,发放时间为每个学期期末。


有收入的临时工

十月的时候领导找七宝说学校新增了新餐具和消毒柜,问七宝愿不愿意兼着洗碗工负责全校200多学生餐具清洁存放工作,七宝说愿意。开始的时候说好一个月1500元,后来领导说干得少,改为1000元,干一天算一天。

所以,七宝从无偿临时工,变成了有一定收入的临时工。起码有点工资,加上劳动局发的810元,每个月只要上班就1810元,基本生活费用已可以自理。

开始的时候,因为老师满了没职位,学校让七宝和另外一个聋人教师负责图书课,即阅读课。但是时间久了,两人意见不一,主要是七宝有更多想法想实现,这些想法和做图书课的零时工之间有很多矛盾。

于是,七宝私下找了好多聋人孩子,教他们写日记,打算弄个日记集,借此提升他们的汉语水平。

在此期间,发生了工资小插曲,前面提到,洗碗工作工资本来一个月定的是1500,干了2个月发工资的时候被校长说干得少而只给了1000。当时这个事情对七宝打击很大,因为那些日子他几乎忘了自己来学校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听障人的汉语水平提升梦,全心全意投入了餐具清理与存放这份工作,还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去执行,收效也颇好。最后确没有得到领导的认可。他甚至怀疑是不是因为他是聋人,所以才有这样的遭遇。

当时七宝真的很失望,班主任也只能无奈地开导他:

“学校不用你是他们的损失。你在学校待下去是不可能转正的,还是去外面赚钱吧。”

面对老师委婉的规劝,七宝表示,自己要走肯定要走,但至少得留下点东西再走,而不是这样因为薪酬争议赌气而走,因为不是所有的听障人都有这样的机会。

第二个学期开始后,七宝觉得自己可能之前有点用力过猛,,其实大可不必把自己搞的那么累,他换了一种工作方法,每天的餐具清洁管理基本2-3小时就可以搞定,和刚开始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于是渐渐地,当初因为工资被降而愤懑的情绪也逐渐平息。可让他迷惘的是,他几乎没有看到特教学校会以正常的流程招聘听障人进入学校当老师。他见到的大多数,都是通过人引见,然后进入学校做点闲职。基本上,梦想的火苗说灭就灭,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老师说

七宝一直没有忘记自己的教师梦,很多时候眼睁睁看着身边的听障孩子们一双双渴望求知的眼睛,他当老师的愿望更加强烈。

七宝所在的学校有一个听障教师,那个老师从小到大都在普通学校上学,从师范学校毕业,可以说话,还考了普通话证书,一开始就有教师资格证。

这位老师毕业后经过家里关系介绍来到学校,当时是1997年,学校那时候急缺老师,一般师范生一听说聋哑学校就退避三舍,不像现在这样特教学校老师待遇普遍提高,且福利越来越好,使得很多人削尖脑袋往里挤。所以当年这位聋人师范生一开始就成为正式老师,那时候工资一个月是400元。

七宝在研究如何实现自己的教师梦的时候,问到关于她和其他非听障教师在培训、待遇方面的问题,这位老师说这方面没有一点问题。她97年来的时候和她一起来的两个非听障女教师,一起参加的资格考试,就是小学高级教师之类的考试,她在五名教师中以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其他都是非听障教师。

现在是2016年,当年和她一起参加考试的两个教师,现在一个是副校长,一个是教学主任,只有她还是高级教师一名,其实就是普通的教师。

七宝问她这是为什么?她说当时办公室缺人升职报名的时候她没有报,因为那时候她挺喜欢教师这份工作,每天把心思放在教孩子身上,没时间,也不喜欢做领导。而她现在的工资一个月5000元,一年12个月算,工资是直接发的不扣的。

她给七宝说:只要自己努力,做出成绩,环境自然会给予认可,然后给予你所展现出能力同等的待遇;相反你没努力却以残障而被歧视的借口去和领导争吵,那是没道理的。原因是出在自己身上,而不是出在社会身上。

她说聋人朋友要主动去改变自己适应社会,而不能想着社会改变来适应你。

七宝有些迷糊,因为他觉得可能事实不是这个样子。因为如果不只是为了谋生,而怀揣着为听障学生做点什么的梦想的话,应该不是像这位老师这样庸庸碌碌。但他没有经历,也说不上来,觉得可能是两人的教学理念不同。即便如此,七宝仍旧发现了很重要的一点:像这位老师,或者她口中的她的聋人教师朋友,都是属于从小就会说话,还能听见,且有教师资格证的聋人,根本不能代表广大聋人。事实上,七宝也没有找到跟她类似的聋人教师。


行路难

说起教师资格证,这位老师还告诉七宝,有些聋人教师在通过普通话考试的问题上,因为一些优势和渠道,想办法申请了普通话免考,一样能发教师资格证,所以这部分有教师资格证的听障教师同样和非听障教师有着同等的待遇。对此,七宝也只能感慨,毕竟不是所有听障家庭都有那么多的渠道,大部分听障人再考教师资格证的时候都卡在了普通话这一关上。

七宝在网上看到,著名的手语网红杜银玲在教师资格证笔试中取得了良好成绩,但是因为没有普通话证书最后也没发证。而七宝另外一个同级的听障大学同学在毕业后经家里介绍在其母校以临时工身份开始工作,因为在他们学校一般情况下临时工想转正都需要教师资格证,为了长远打算,2015年9月的时候她开始着手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准备。她拜托高中的班主任带她去了报名现场。轮到她的时候,或许因为她当时没有打手语,工作人员以为她是健全人也没在意。然后让她去拍照,结果发现是听障人就立马终止了报名流程,称聋人因为无法提供普通话登记证书而没有资格参与考试。就这样七宝的这位同学满心欢喜的而来,最后倍受打击而去,说起这件事来她一直耿耿于怀。而她说同样的事情也曾出现在与她同在一个学校工作的两个学长身上,报名的时候虽然工作人员通融了一下,可是报上去又被审查给刷了下来。说起这些的时候这位同学满脸无奈黯然。

不过七宝还探听到另外一种可能,听障教师在学校工作时间久了,表现良好,学校出面作证明,可以拿到教师资格证。但那也不是一条合理的途径。

无论你是何种途径进入特教学校,总会面临一个转正的问题,转正一般都需要一些证书,以确保所谓的程序正义。教师资格证是最突出的代表。而普通话大关就在那儿卡着。大多数听障人士过了应聘却都死在这个关口上,这也让七宝很无语。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那些能够申请到免考的例外。

七宝的梦想是提升听障学生的汉语水平。其实,他需要对抗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坚持聋人只学手语的听障人士,老师与学校领导们。而在这条路上,似乎七宝需要对付普通话证,对付教师资格证,然后再努力升级,不仅自己当好老师,还得往上走,当领导,让更多老师接受他的理念。


路在何方

七宝的故事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了,但他的思考并没有停止:听障人士与健全人士同等待遇的教师梦真的可以实现吗?同等待遇,包括应聘、考证、培训、升迁等四个方面不以听力障碍为由有所偏颇。也就是说要想实现听障人士的教师梦必须要经历的四道关口。

七宝知道,如果仅仅是做一名特教教师,拿点工资混日子,没什么发展前途,那临时工已经足够。

但对以教师为梦想为事业的听障人来说呢?

有人有话

七宝想要成为一名聋人教师,这个愿望简单又正当。不过他面临的挑战有些复杂。大概有人主张,聋人无法考普通话证和教师资格证,主要原因是相关方面拒绝提供合理便利。这一观点十分在理,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公约)的框架下也具有可操作性。不过更进一步看,手语面临的歧视可能还有另一个原因。

手语是一种语言,这一点已经在国际社会和一些国家的法律与实践中得到确认。我国虽然签署并批准了公约,但国内法律还没有确认手语作为语言的地位,公众甚至相关领域的工作人员也倾向于把手语仅仅当成一种替代交流方式。拒绝把手语作为一种语言,其原因除了立法的缺失,还有对于手语的刻板印象:

手语只是比比划划。

语言要有书面和口语两种形式,但是手语既不能被书写,也无法被说出,因此不能算作一门语言。

手语无法表达细致、准确的含义。等等。

事实上,以上的这些看法是误解。与任何一门语言一样,手语有长处也有弱点,甚至拥有比许多语言更复杂的形式和传统。如果手语作为语言的地位不被确认,手语使用者的文化和需要也难以得到真正的尊重。

设想七宝最终成功当上了教师,可能在工作中面临另一个困境。他希望帮助学生们提高汉语能力,这一点可能与聋文化产生一些冲突。强调聋人身份认同,手语是身份认同的一部分,这是许多聋人社群的共同特点。再这样的亚文化背景下,七宝在倡导汉语学习方面可能会遇到大大小小的障碍。不过毋庸置疑,只要用心他能走出一条健听人走不到的路。作为读者,我希望看到七宝实现他的教师梦,并且期待看到他作为聋人将如何与主流的聋文化互动。


参考公约

第二条

定义

为本公约的目的:

“交流”包括语言、字幕、盲文、触觉交流、大字本、无障碍多媒体以及书面语言、听力语言、浅白语言、朗读员和辅助或替代性交流方式、手段和模式,包括无障碍信息和通信技术;

“语言”包括口语和手语及其他形式的非语音语言;

“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指基于残疾而作出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目的或效果是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领域,损害或取消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对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认可、享有或行使。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拒绝提供合理便利;

“合理便利”是指根据具体需要,在不造成过度或不当负担的情况下,进行必要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以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或行使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

“通用设计”是指尽最大可能让所有人可以使用,无需作出调整或特别设计的产品、环境、方案和服务设计。“通用设计”不排除在必要时为某些残疾人群体提供辅助用具。

第五条

平等和不歧视

一、缔约国确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权不受任何歧视地享有法律给予的平等保护和平等权益。

二、缔约国应当禁止一切基于残疾的歧视,保证残疾人获得平等和有效的法律保护,使其不受基于任何原因的歧视。

三、为促进平等和消除歧视,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适当步骤,确保提供合理便利。

四、为加速或实现残疾人事实上的平等而必须采取的具体措施,不得视为本公约所指的歧视。

第八条

提高认识

一、缔约国承诺立即采取有效和适当的措施,以便:

㈠提高整个社会,包括家庭,对残疾人的认识,促进对残疾人权利和尊严的尊重;

㈡在生活的各个方面消除对残疾人的定见、偏见和有害做法,包括基于性别和年龄的定见、偏见和有害做法;

㈢提高对残疾人的能力和贡献的认识。

二、为此目的采取的措施包括:

㈠发起和持续进行有效的宣传运动,提高公众认识,以便:

1、培养接受残疾人权利的态度;

2、促进积极看待残疾人,提高社会对残疾人的了解;

3、促进承认残疾人的技能、才华和能力以及他们对工作场所和劳动力市场的贡献;

㈡在各级教育系统中培养尊重残疾人权利的态度,包括从小在所有儿童中培养这种态度;

㈢鼓励所有媒体机构以符合本公约宗旨的方式报道残疾人;

㈣推行了解残疾人和残疾人权利的培训方案。

第二十一条

表达意见的自由和获得信息的机会

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下列措施,确保残疾人能够行使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包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通过自行选择本公约第二条所界定的一切交流形式,寻求、接受、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㈠以无障碍模式和适合不同类别残疾的技术,及时向残疾人提供公共信息,不另收费;

㈡在正式事务中允许和便利使用手语、盲文、辅助和替代性交流方式及残疾人选用的其他一切无障碍交流手段、方式和模式;

㈢敦促向公众提供服务,包括通过因特网提供服务的私营实体,以无障碍和残疾人可以使用的模式提供信息和服务;

㈣鼓励包括因特网信息提供商在内的大众媒体向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

㈤承认和推动手语的使用。

第二十四条

教育

一、缔约国确认残疾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为了在不受歧视和机会均等的情况下实现这一权利,缔约国应当确保在各级教育实行包容性教育制度和终生学习,以便:

㈠充分开发人的潜力,培养自尊自重精神,加强对人权、基本自由和人的多样性的尊重;

㈡最充分地发展残疾人的个性、才华和创造力以及智能和体能;

㈢使所有残疾人能切实参与一个自由的社会。

二、为了实现这一权利,缔约国应当确保:

㈠残疾人不因残疾而被排拒于普通教育系统之外,残疾儿童不因残疾而被排拒于免费和义务初等教育或中等教育之外;

残疾人可以在自己生活的社区内,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获得包容性的优质免费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

㈢提供合理便利以满足个人的需要;

㈣残疾人在普通教育系统中获得必要的支助,便利他们切实获得教育;

㈤按照有教无类的包容性目标,在最有利于发展学习和社交能力的环境中,提供适合个人情况的有效支助措施。

三、缔约国应当使残疾人能够学习生活和社交技能,便利他们充分和平等地参与教育和融入社区。为此目的,缔约国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包括:

㈠为学习盲文,替代文字,辅助和替代性交流方式、手段和模式,定向和行动技能提供便利,并为残疾人之间的相互支持和指导提供便利;

㈡为学习手语和宣传聋人的语言特性提供便利;

㈢确保以最适合个人情况的语文及交流方式和手段,在最有利于发展学习和社交能力的环境中,向盲、聋或聋盲人,特别是盲、聋或聋盲儿童提供教育。

四、为了帮助确保实现这项权利,缔约国应当采取适当措施,聘用有资格以手语和(或)盲文教学的教师,包括残疾教师,并对各级教育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这种培训应当包括对残疾的了解和学习使用适当的辅助和替代性交流方式、手段和模式、教育技巧和材料以协助残疾人。

五、缔约国应当确保,残疾人能够在不受歧视和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获得普通高等教育、职业培训、成人教育和终生学习。为此目的,缔约国应当确保向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

第二十七条

工作和就业

一、缔约国确认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工作权,包括有机会在开放、具有包容性和对残疾人不构成障碍的劳动力市场和工作环境中,为谋生自由选择或接受工作的权利。为保障和促进工作权的实现,包括在就业期间致残者的工作权的实现,缔约国应当采取适当步骤,包括通过立法,除其他外:

㈠在一切形式就业的一切事项上,包括在征聘、雇用和就业条件、继续就业、职业提升以及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方面,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㈡保护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公平和良好的工作条件,包括机会均等和同值工作同等报酬的权利,享有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包括不受搔扰的权利,并享有申诉的权利;

㈢确保残疾人能够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行使工会权;

㈣使残疾人能够切实参加一般技术和职业指导方案,获得职业介绍服务、职业培训和进修培训;

㈤在劳动力市场上促进残疾人的就业机会和职业提升机会,协助残疾人寻找、获得、保持和恢复工作;

㈥促进自营就业、创业经营、创建合作社和个体开业的机会;

㈦在公共部门雇用残疾人;

㈧以适当的政策和措施,其中可以包括平权行动方案、奖励和其他措施,促进私营部门雇用残疾人;

㈨确保在工作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

㈩促进残疾人在开放劳动力市场上获得工作经验;

(十一)促进残疾人的职业和专业康复服务、保留工作和恢复工作方案。

二、缔约国应当确保残疾人不被奴役或驱役,并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受到保护,不被强迫或强制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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