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路】张玉:我想当老师

来源:残障历程   作者:蔡聪   2021.02.22 22:29  浏览2226


出生在江南水乡的张玉(化名),因先天发育不全,导致视力低下,从一出生就只有不到0.1的视力。由于家住农村,当地没有盲校,到了该上学的年龄,村里的学校推说他视力不好,不予录取。

一年后,在父亲的多方努力下,他终于以抓阄的形式,当时一年级两个班的班主任,谁抓到谁就收下他,走进了一年级的教室。


因为留级而带来的人生转机

虽说是上学了,但是,由于视力原因,张玉无法看清楚老师写的板书,加之同学们有意无意的嘲笑,张玉对于学习便没有太大的兴趣了。不过,凭从书本上的内容,以及老师的讲解,张玉的成绩在班里保持着中等。

在张玉从二年级升入三年级时,却得到了一个让他无法接受的消息,他被留级了。

那天的情形,现在想起,仍旧历历在目。

老师跟张玉说:你看你写的字,谁能认识啊!水写的跟火似的,就你这样还想升级。

当时的张玉,本来平时就受到各种针对他视力情况的嘲笑与不理解,现在又涉及到留级这样在村里丢脸的事,他的内心有一种屈辱感,他不愿意留级,不愿意看到本来对他就有看法的同学们再对他多一重嘲笑。但在辍学与留级之间,张玉别无选择。

让张玉没有想到的是,当他满脸羞愤地背着书包走进陌生的班级时,他见到的是一位面带微笑的年轻女老师。以前他并没有太过留意,只听说,这位老师是从市里刚毕业的,姓刘。刘老师见到张玉的第一句话是:欢迎你加入我们的班级,

语气中都是诚恳,并没有不屑和挖苦,这让张玉感到了一丝温暖。

到新班级的第一天下午,刘老师便单独找到张玉,对他说:

“你的视力情况我已经了解了,你愿不愿意跟我学习盲文?”

“盲文?什么是盲文?“

“就是和你一样、眼睛看不清或者看不见的人学习的文字,不用眼睛看,而是用手摸。“

“我学它有什么用啊?“

“你学会了它,将来没准儿有机会去城里上学,和很多跟你一样的盲人一起读书。“

听了刘老师的话,张玉仍然有些迷糊,当刘老师拿出两本盲文学习教材,张玉看到封面上五彩缤纷的图案,再加上老师讲了里面一个个有意思的小故事的时候,张玉决定试试看,于是,他便开始了刻苦学习盲文的生活。

由于张玉从小瘦弱,力气并不大,所以,在用厚厚的牛皮纸练习盲文点位时,显得有些吃力。但是,在老师的鼓励和盲文的神奇效果下,他依然坚持了下来。而代价是他的手腕经常处于肿胀的状态。

说到坚持,张玉还记得,有一次老师组织同学们去爬村西的土山。当时,有两个同学和张玉一起爬,以便照顾他,到半山腰时,张玉觉得路太难走,实在是不想爬了,就想着放弃,这时候,刘老师对他说:再坚持一下,要知道,坚持就是胜利。于是,张玉爬上去了。从那时起,他记住了这句话——坚持就是胜利。每当练习盲文书写和阅读感到疲倦时,他就会用这句话鼓励自己。


我有一个梦想

小学毕业后,张玉离开老家,到了几百公里以外的一所大盲校读初中。在初中四年的学习当中,他的成绩始终名列前茅,一直都是班里、学校里优秀的学生。

记得上初二时,学校举办了一场演讲比赛,题目是:我的理想。张玉想到了小学时,刘老师对自己的谆谆教诲,想到可能还有好多像自己这样的人,如果碰不到刘老师,他们的遭遇肯定不好,便写了一篇“我想当老师”的文章,并且在比赛中获得了第二名。也正是从那时起,他决心,将来要做一名老师,帮助更多像他一样的学生。

虽然张玉一心想当一名老师,但是,由于视障学生能够选择的大学和专业都很有限。无奈之下,在高中毕业后,张玉只能“从善如流”,选择了针灸推拿专业,将想当老师的念头深深地埋藏在了心底。


当了老师还是个累赘

应该说,张玉是幸运的,在大学毕业后,恰逢户口所在城市的特殊学校招募专业教师。于是,他便通过面试,顺利的进入学校,圆了自己的老师梦。尽管他无法去普通学校像刘老师一样帮助更多像他这样的孩子,但张玉也能凭着自己所学,为视障孩子提供帮助。

走上教师岗位后,张玉十分珍惜自己的机会,每一堂课都很认真。因此,在工作的第二年,他还被评为市级优秀教师,并且代表学校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教师进修班。

然而,也正是这次的北京之旅,让张玉失去了此后的很多外出学习的机会。

当时参加进修的老师,几乎都是非视障人,只有张玉这么一个视障人,所以,他显得很突出。当组织方得知张玉的情况后,不仅没有对他提供应有的帮助,反而直接找到了张玉的学校领导,批评说,不应该让这样的老师出差,万一出了危险,谁来承担责任?

从那以后,张玉很少再有机会能够公派外出参加学习。而在一次和其他特校的视障教师交流的过程中,张玉还听有人无奈地感慨,视障老师自己出门大家觉得不安全,可如果派非视障老师和视障老师一起出差,从领导到老师都嫌麻烦,觉得视障老师就是累赘,到哪都要让人领着,啥也干不了浪费钱,还耽误非视障老师的事。


迈不过的槛

对于出差不出差的,张玉并不是十分在乎,觉得,只要有心,在那儿都能学习,然而,让他最苦恼的就是职称的评定和晋升。按照规定,大学本科毕业的他应该在工作四年后便可以晋级中级职称。然而,已经参加工作十年之久的张玉,目前,依然是初级职称。在这其中,除了指标有限、视障老师很难排上的原因之外,最大的一个阻碍就是计算机考试。

由于视力原因,张玉必须依靠读屏软件操作电脑,然而,职称评定需要的计算机考试,是无法使用读屏软件操作的。尽管张玉提出了免试申请,却未得到批准。正是因为这种情况,张玉目前依然是一名初级教师。

在日常的工作中,也有很多让张玉感动的事情。一心扑在教学上的他曾几次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校领导曾经动员他参加中层领导的竞聘,甚至还有一次竞聘副校长的机会。然而,考虑到自己的视力状况,张玉生怕再有人觉得他给人添麻烦,他都婉拒了。比起那些行政工作,他更愿意只做一名普通的教师,教育出更多优秀的学生。

事实上,张玉也听说过,有其他视障教师想要去应聘中层领导的时候,背后有不少人说这人痴心妄想,看不见怎么当领导,甚至还有更难听的话。


生活里没有诗和远方

虽然这些年来,一直将一颗心都扑在教学上,张玉内心的最深处,其实还有当年的执着。他特别期望自己也能像那些能看见的人一样,到普通的学校当一名普通的老师,或者当一名给视障孩子提供支持的特教老师。他觉得,老师这个职业,应该注重的不是能不能写板书,做PPT,批改作业。这些都只是形式。最重要的是,如何用自己的方法,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张玉在一个视障人的群里,认识了一位视障女性,她原来在一个普通学校当老师。因为她是视网膜色素变性,视力后天逐渐下降。最初在进入学校的时候,视力还可以,“蒙混”了过去。

任教期间,她不写板书,而是将课本上的知识点拆解得滚瓜烂熟。她不批改作业,却通过让学生互相批改作业的方式,找到了更好的锻炼学生能力的方法。她看不到学生的表情,反而更关心与每个孩子的互动。

但遗憾的是,后来随着她视力的进一步下降,这位老师最终被调到了图书馆当管理员。还有不少人认为,就这,她这是占了天大的便宜。因为她连图书馆都管不好。

而如果她不是后来视力下降的,在一开始就是一个视障人,根本就没有进入普通学校当老师的资格和机会,甚至连考教师资格证的资格也没有。

对此,张玉颇为沮丧,因为他知道,对于视障人来说,因为看不见,就被设置了一个门槛,很难被人信任。而谁也不看到底问题本质出在了哪里,是否是像人们主观认为的那样应该归咎于视障。


心有多宽,天地就有多广

所以,张玉一直在特殊学校里教授着按摩,尽管他其实没有学过如何教孩子,只是凭着当年的执着。他看到,能够混进特校的视障教师,都是如此。有机会拿到本科文凭,学的只能是针灸推拿。到了特校,教学方法只能自己摸索,或者就是混日子。

然而在课堂上,他会不断地鼓励那些视障学生:千万不要因为别人觉得你不行,就把自己的未来给局限住了。他相信,心有多宽,天地就有多广。

有人有话

与绝大多数视障者相比,张玉已经算得上非常幸运。能在普通学校渡过几年时光,能拿到医学学士学位,能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成为在编教师,还能偶尔出差到北京,这些是许许多多视障人想过但难以实现的“人生巅峰”。然而换个角度来看,张玉的每个成就又都来源于偏见和制度的施舍,他的努力和好运只能在偏见和制度的夹缝中体现价值。

小学两位班主任通过抓阄决定张玉的去向,工作后别人指指点点在背后谈论他是否应该出差,上大学张玉虽然一心想成为人民教师但只能选择针灸推拿专业,毕业之后想进入普通学校教书但又被唯一的机会吸纳入特教学校。看起来,张玉生活中的关键节点都被安排了。小学的时候还算幸运,他至少知道是谁在为他的去向抓阄。大学和就业的时候,张玉先是被剥夺了每个普通人都拥有的“自由选择”的机会,然后又被给予一个看似唯一的机会——学习推拿专业以及进入特教学校当老师。在这两次经历中,没有具体的人出现,张玉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究竟是谁安排了他的生活。不过更有意思的情节是别人如何影响了他出差的机会和选择。在那个被评论以及张玉自己想象别人评论的过程中,“别人”有了一个模糊的形象,不是某个人,而是一群无处不在、形象空洞的人。这些人在发表者他们自己的观点,同时又代表社会规范给张玉打分。面对这样的处境,大概每个人都会无奈。

刘老师是全篇最温暖的人物。她用自己的与众不同照亮了一个视障儿童的前路。社会结构的高墙难以绕过,但在高墙面前人们的位置和机遇也不相同。相对于学生,校长、老师等权力结构中占据相对有利位置的个人依然可以选择成为助人者还是同谋者。“到普通的学校当一名普通的老师,或者当一名给视障孩子提供支持的特殊老师“”,这是张玉内心的一份执着,滋养这份执着的是对权利和自由的向往。可以想象,在经历了社会为盲人安排的生活之后,张玉大概对自己现在的东家有了新的认识。他大概不愿意继续作限制盲人自由的同谋者,想成为一名能帮助其他视障儿童绕过高墙的老师。可以说,他经历了,明白了,无奈着。

当偏见存在于周围,生活一定不容易;如果偏见与制度性的障碍共存,那生活和发展必定十分艰难。如果制度性的障碍又加固了偏见,那么留给生活的就只有夹缝了。

参考公约

第一条

宗旨

本公约的宗旨是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尊严的尊重。

残疾人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

第二条

定义

为本公约的目的:

“交流”包括语言、字幕、盲文、触觉交流、大字本、无障碍多媒体以及书面语言、听力语言、浅白语言、朗读员和辅助或替代性交流方式、手段和模式,包括无障碍信息和通信技术;

“语言”包括口语和手语及其他形式的非语音语言;

“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指基于残疾而作出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目的或效果是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领域,损害或取消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对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认可、享有或行使。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拒绝提供合理便利;

“合理便利”是指根据具体需要,在不造成过度或不当负担的情况下,进行必要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以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或行使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

“通用设计”是指尽最大可能让所有人可以使用,无需作出调整或特别设计的产品、环境、方案和服务设计。“通用设计”不排除在必要时为某些残疾人群体提供辅助用具。

第五条

平等和不歧视

一、缔约国确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权不受任何歧视地享有法律给予的平等保护和平等权益。

二、缔约国应当禁止一切基于残疾的歧视,保证残疾人获得平等和有效的法律保护,使其不受基于任何原因的歧视。

三、为促进平等和消除歧视,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适当步骤,确保提供合理便利。

四、为加速或实现残疾人事实上的平等而必须采取的具体措施,不得视为本公约所指的歧视。

第七条

残疾儿童

一、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残疾儿童在与其他儿童平等的基础上,充分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

二、在一切关于残疾儿童的行动中,应当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一项首要考虑。

三、缔约国应当确保,残疾儿童有权在与其他儿童平等的基础上,就一切影响本人的事项自由表达意见,并获得适合其残疾状况和年龄的辅助手段以实现这项权利,残疾儿童的意见应当按其年龄和成熟程度适当予以考虑。

第八条

提高认识

一、缔约国承诺立即采取有效和适当的措施,以便:

㈠提高整个社会,包括家庭,对残疾人的认识,促进对残疾人权利和尊严的尊重;

㈡在生活的各个方面消除对残疾人的定见、偏见和有害做法,包括基于性别和年龄的定见、偏见和有害做法;

㈢提高对残疾人的能力和贡献的认识。

二、为此目的采取的措施包括:

㈠发起和持续进行有效的宣传运动,提高公众认识,以便:

1、培养接受残疾人权利的态度;

2、促进积极看待残疾人,提高社会对残疾人的了解;

3、促进承认残疾人的技能、才华和能力以及他们对工作场所和劳动力市场的贡献;

㈡在各级教育系统中培养尊重残疾人权利的态度,包括从小在所有儿童中培养这种态度;

㈢鼓励所有媒体机构以符合本公约宗旨的方式报道残疾人;

㈣推行了解残疾人和残疾人权利的培训方案。第二十四条

教育

一、缔约国确认残疾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为了在不受歧视和机会均等的情况下实现这一权利,缔约国应当确保在各级教育实行包容性教育制度和终生学习,以便:

㈠充分开发人的潜力,培养自尊自重精神,加强对人权、基本自由和人的多样性的尊重;

㈡最充分地发展残疾人的个性、才华和创造力以及智能和体能;

㈢使所有残疾人能切实参与一个自由的社会。

二、为了实现这一权利,缔约国应当确保:

㈠残疾人不因残疾而被排拒于普通教育系统之外,残疾儿童不因残疾而被排拒于免费和义务初等教育或中等教育之外;

㈡残疾人可以在自己生活的社区内,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获得包容性的优质免费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

㈢提供合理便利以满足个人的需要;

㈣残疾人在普通教育系统中获得必要的支助,便利他们切实获得教育;

㈤按照有教无类的包容性目标,在最有利于发展学习和社交能力的环境中,提供适合个人情况的有效支助措施。

三、缔约国应当使残疾人能够学习生活和社交技能,便利他们充分和平等地参与教育和融入社区。为此目的,缔约国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包括:

㈠为学习盲文,替代文字,辅助和替代性交流方式、手段和模式,定向和行动技能提供便利,并为残疾人之间的相互支持和指导提供便利;

㈡为学习手语和宣传聋人的语言特性提供便利;

㈢确保以最适合个人情况的语文及交流方式和手段,在最有利于发展学习和社交能力的环境中,向盲、聋或聋盲人,特别是盲、聋或聋盲儿童提供教育。

四、为了帮助确保实现这项权利,缔约国应当采取适当措施,聘用有资格以手语和(或)盲文教学的教师,包括残疾教师,并对各级教育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这种培训应当包括对残疾的了解和学习使用适当的辅助和替代性交流方式、手段和模式、教育技巧和材料以协助残疾人。

五、缔约国应当确保,残疾人能够在不受歧视和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获得普通高等教育、职业培训、成人教育和终生学习。为此目的,缔约国应当确保向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

第二十七条

工作和就业

一、缔约国确认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工作权,包括有机会在开放、具有包容性和对残疾人不构成障碍的劳动力市场和工作环境中,为谋生自由选择或接受工作的权利。为保障和促进工作权的实现,包括在就业期间致残者的工作权的实现,缔约国应当采取适当步骤,包括通过立法,除其他外:

㈠在一切形式就业的一切事项上,包括在征聘、雇用和就业条件、继续就业、职业提升以及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方面,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㈡保护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公平和良好的工作条件,包括机会均等和同值工作同等报酬的权利,享有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包括不受搔扰的权利,并享有申诉的权利;

㈢确保残疾人能够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行使工会权;

㈣使残疾人能够切实参加一般技术和职业指导方案,获得职业介绍服务、职业培训和进修培训;

㈤在劳动力市场上促进残疾人的就业机会和职业提升机会,协助残疾人寻找、获得、保持和恢复工作;

㈥促进自营就业、创业经营、创建合作社和个体开业的机会;

㈦在公共部门雇用残疾人;

㈧以适当的政策和措施,其中可以包括平权行动方案、奖励和其他措施,促进私营部门雇用残疾人;

㈨确保在工作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

㈩促进残疾人在开放劳动力市场上获得工作经验;

(十一)促进残疾人的职业和专业康复服务、保留工作和恢复工作方案。

二、缔约国应当确保残疾人不被奴役或驱役,并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受到保护,不被强迫或强制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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