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聊】那些很"酷"的残障人是怎么炼成的?

来源:残障历程   作者:残障历程   2022.01.20 13:15  浏览436
摘要:直到有一天,邂逅了《残疾人权利公约》,我开始意识到:那些曾经在遇到重重困难后,被迫放弃的点滴,是我与生俱来的权利。我渐渐重拾勇气,开始去尝试,尝试着转变看待残障的角度,尝试着用行动促成改变。

在茫茫人海中,我显得那样与众不同。口齿不清的脑性麻痹后遗症人士竟然能当校园记者;心智障碍儿童的家长说:我要接受孩子的状态,,以更积极的方式去给他支持;视障人士给博物馆写信,建议多加一些语音的讲解器......

人们说,我很酷,邂逅了残障后,是那么积极、勇敢,甚至做到了很多人们想做却不敢去做的事。

其实......像我这样的人,真的没什么了不起的,因为,面对残障给人生带来的限制,我也绝望过,抱怨过,甚至在一次次遭受挫折后,选择了放弃。

我能成为现在这样,只因为......

点击播放按钮可观看视频,视频时长5分50秒。

残障历程,"权"应看见

"邂逅"残障的那一刻起,身边发生的一幕幕就在告诉我------人生,从此充满了"限制"。

童灿:周围人的态度仿佛在暗示我,你是个残障人,你不行。

韩婧莹:身边人对我说:你有脑性麻痹后遗症,你除了脑子好使,哪都不好使!

陈金龙:就算我出了门,也会遇到重重障碍。

鲍洪贵:因为个子矮的特点,每当,我需要取款的时候,我总是无一例外的要在银行的营业时间内,到柜台去办理。

风影默:一起逛博物馆,别人在那看的津津有味有味,你就在那傻站着。

不甘心一辈子过着"被限制"的生活,想要走出去,遇见一个更广阔的世界,可是......

韩婧莹:虽然我的内心很爱折腾,但身边人跟我说:你讲话都讲不清,你怎么去做校园记者呢?

风影默:我出门的时候会有一些目光看着我说:你这个盲人出来干什么?

童灿:你的人生必须要接受来自别人的安排。

曾经一次次挣扎,屡败屡战后,却不禁感到:

路璐:残疾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耻辱

鲍洪贵:还不是因为个子矮这个特点给我惹祸

刘享:因为残所以废,因为废所以感到绝望,

韩婧莹: 未来的人生不会有太多可能性。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既"逃不掉"也无力改变。

陈金龙:独自出行的距离只有10公里左右,偶尔去稍微远一点的地方,也是拜托家人开车接送。

鲍洪贵:排队取号,要耗费大半天的时间,我很困扰,却无可奈何。

刘琴:我把自己全部武装了起来,不愿意与外界打交道。

直到有一天,邂逅了《残疾人权利公约》,我开始意识到:那些曾经在遇到重重困难后,被迫放弃的点滴,是我与生俱来的权利。

风影默:残障是一种特点。

刘琴:每个人身上很多不同身份之一。

韩婧莹:人类多样性的一份子。

路璐:我们和所有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

陈金龙:不应该因为残障而受歧视。

无论身体特征如何,每个人都有权利在这个世界上独立自由地生活。

童灿:被人安排的人生是不ok的。

韩婧莹:不管我的残障带给身体有多少不便,我的人生应该有选择权。

刘享:社会处处充满了障碍

陈金龙:跨越障碍的时候,除了我自身的努力,还需要来自他人以及物理环境的支持。

我渐渐重拾勇气,开始去尝试,尝试着转变看待残障的角度,尝试着用行动促成改变。

风影默:我会去给博物馆写信,建议多加一些语音的讲解器。

刘享:接受孩子的状态,以更积极的方式去给他支持。

刘琴:大胆地与好奇的小伙伴们去介绍我的假肢,还有我的轮椅。

韩婧莹:说话太累了,我就会跟我的采访对象说,我们用文字沟通吧。

陈金龙:遇上了餐厅门口有轮椅上不去的台阶时,我就会叫来服务员一起想办法解决,并借机向他们科普有关无障碍和合理便利的知识。

也许,行动未必马上就能带来改变,但突破"限制",探索人生更多的可能性,一定会从接纳独一无二的自己,勇敢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开始。路很长,我们在一起,慢慢来,会很快!

刘琴:CRPD改变了我,让我活得越来越洒脱。

陈金龙:我有了坚持自己内心信念的勇气,即使遇到困难也不会放弃。

童灿:不管我能不能走路,会不会骨折,我都是有价值的,不应该被其他人定义。

韩婧莹:残障会在我的人生中发挥怎样作用,取决于我怎么样去看待它,怎么样去利用它。

璐璐:希望有一天我能把这些分享给更多残障朋友

陈金龙:我们一起同行。

2006年12月13日: 61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残疾人权利公约》及《任择议定书》。

2007年3月30日: 《公约》及《任择议定书》在联合国纽约总部开放签署。

2007年3月30日: 在《公约》开放签署的当天,中国政府派代表签署了《公约》。

2008年6月26日: 中国政府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公约》,于8月1日向联合国交存了批准书,成为《公约》的第33个缔约国。(注:根据规定:《公约》在签署国批准书交存联合国后的第30天开始生效。)

2008年8月31日: 《公约》正式对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开始生效。

感谢为视频制作付出努力的所有伙伴:

出镜

刘琴(肢体障碍)

公约护照编号:D2006121302

鲍洪贵(肢体障碍)

公约护照编号:D2006121321

陈金龙(肢体障碍)

公约护照编号:D2006121327

韩婧莹(脑性麻痹)

公约护照编号:D2006121313

路璐(脑性麻痹)

风影默(视力障碍)

童灿(罕见病)

公约护照编号:D2006121333

刘享(心智障碍人士家属)

配音

张炜军(视力障碍)

策划

蔡聪、韩婧莹

统筹

韩婧莹

制作

吴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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