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2009年-2020年媒介报道民间残障倡导行动汇编:多地视障人士抗议“必胜客虾球”广告 草稿
11. 多地视障人士抗议“必胜客虾球”广告
起因
2013年4月30日,必胜客中国在网络平台上投放了一则关于其虾球产品的广告,广告台词大略为,一人问“你知道球为什么会乱滚嘛?”,另一人表示疑问,前者回答“因为它是虾—球”,同时该则广告画面中,有一只虾眼戴墨镜手拿盲杖并滚成球形,并且画面字幕中在“虾”字旁用括号写上了“瞎”字。此广告被视障人士听到,并由其非残障朋友转述画面后,引发了群体的愤怒。
行动
2013年6月4-5日,来自石家庄,青岛,北京,郑州,广州的多名视障人,或采用举牌、或采用表演的方式,在必胜客餐厅门前进行抗议,求必胜客停播该广告,并公开道歉,已造成的负面影响,希望必胜客方面用和该条网络广告同样的制作费用,制作一条关于视障人士的公益广告。

各地具体行动分别为:
青岛:两位视障人和一名志愿者在青岛台东一路一家必胜客餐厅前进行行为艺术,两位视障人手持的牌子上写着,“强烈抗议必胜客广告丑化残疾人”,其胸前的牌子上还印有“我不是瞎球”。

广州:两名视障人士广州海珠区客村地铁站旁边的必胜客欢乐餐厅丽影店开展一场“巧对‘虾 (瞎) 说’”行为艺术,矛头直指背后的必胜客欢乐餐厅。具体对白为:你知道球为什么到处乱滚吗?因为它是虾 (瞎) 球!你知道我为什么打你嘴巴吗?因为你在瞎 (虾) 编!

北京:视障人士在必胜客崇文门新世界店门口,身穿印有“必胜客诚意道歉、消除影响”的T恤,手持“抵制必胜客虾球广告”漫画,要求必胜客诚意道歉。

石家庄:视障人士在河北石家庄中山东路的必胜客欢乐餐厅门口举牌抗议,两位视障人士手持的牌子上写着,“强烈抗议必胜客广告丑化残疾人”,其胸前的牌子上还印有“我不是瞎球”。

郑州:视障人士在二七路与东太康路交叉口必胜客店前,开展行为艺术,在必胜客店前广场上,一名志愿者手中高举着牌子,上写着“强烈抗议必胜客广告丑化残疾人”,牌子下方是广告视频截图,写着“因为它是虾 (瞎) 球”。两名视障人士身穿白色衣服,一个衣服上写着“我不是瞎球”,一个写“我爱吃虾球”。

行动影响
必胜客在其官网和官方微博上做出回应,称“对虾球网络广告事件深表歉意,我们的确在创意上考虑不周,已全部撤除投放的广告。必胜客再次郑重道歉,恳请大家原谅。”,截至2013年6月7日,必胜客官网等已经看不到虾球广告。对于此回应,视障人士表示:作为广告,它强化了盲人在公众心目中的刻板印象、瞎子的称呼,是很有问题的。这封信里看不到必胜客对于歧视盲人的这个行为有任何表态,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否认识到了这个错误。”参与抗议的盲人希望,必胜客的道歉能更具诚意,修改道歉声明,并在全国性媒体公开发表道歉声明,而不是通过记者转述,且道歉声明要张贴在必胜客所有门店的明显位置,以消除影响。必胜客公司所属的百胜餐饮集团中国事业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会以最大的诚意继续和他们沟通,争取取得他们的谅解。
2013年6月17日,一名上海视障人士一纸诉状递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必胜客及百胜公司投放与虾球广告同规格、同预算的残障主题公益广告,以消除影响,同时赔偿精神抚慰金1元。
2013年6月23日,民间非营利机构“北京市丰台区一加一残疾人文化服务中心 (现更名为:一加一残障公益集团) 法定代表人解岩和视障人杨青风、蔡聪就“必胜客投放的虾球广告对盲人群体一般人格权和名誉权造成侵害”的情况,分别以机构和个人身份向丰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立案申请,立案庭最终未予受理立案。
(以上信息综合自新京报、羊城晚报、大河报、青岛新闻网、中国新闻网、《有人杂志》2013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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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杂志》2013年03期:从必胜客“虾球”事件看《民事诉讼法》第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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