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2020年残障新闻盘点|残障不在隐秘的角落 - 盘点四

来源:残障历程   作者:残障历程   2021.03.11 10:29  浏览892

盘点4:残障身份的证明

关键词: 本人到场,假残真证,下车验残

据2010年推算,我国残障总人口为8502万。[1]截止到2019年底,我国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障人口数为3681.7万人。由此可以大概估算出,目前我国残障持证人口约占残障人口的43%。残障人办证率低这一现象的成因目前尚无太多研究。哈尔滨残联工作者石开铭通过焦点小组,入户走访、询问专门协会的方式,发现辖区内主要是老年残障者,他们大多都不办残疾人证,原因是觉得没必要,因为有老年人福利,也不想办,因为存在污名,也有老年人表示是不了解。[2]虽然样本有一定的局限,但发现能给我们超出经验和想象的启示。研究者杨蓉蓉等采用小型民族志的方法,对26名民众进行访谈,间接确认残疾人证办证率低的成因[3]。虽然结果与我们的观察有部分重合,但其寻找“报告人”“间接确认”的研究方法,尽管有一部分受访者表示认识残障人,但因为大众对残障的缺乏了解,因此我们认为结论在效度上存疑。据我们不完全观察总结,从残障人主体的视角,可能存在如下四个原因:不知道,不愿意,不方便和不符合。必须要注意到的是,办证过程中最重要的角色,残障人及其家人,与占优势地位的残联工作人员之间的互动关系对这四个因素产生了重要影响。如2020年,陕西洛南的“瘫痪男子须本人到场换残疾证”事件,在梨视频的介入后,迅速得到官方致歉并上门为其办理,看似“不符合”,但其实“很符合”,原本“不方便”转眼就成了“很方便”,内中工作人员的业务不精,还是政策不明,亦或是工作人员作为“街头官僚”对待残障的态度影响到了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将“不方便”固化成了残障人和家庭的“不愿意”,以及这是个案或者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是不是还有很多残障者“不知道”他可以办证应该办证,媒介与研究者还可以展开更进一步的调查与验证。我们的温馨提示是,一定要听听残障人怎么说。

与这一事件和“四不”恰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登的一则案例《一人任残联理事长,全家10人有“残疾”》,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等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亲属办理残疾人证,以领取各项补助。

图为:一脑中想着“假残真证”的男子向残疾人证的“大门”内输送“真利益”,“大门”后的部分工作人员被“摆平”、玩忽职守
图为:一脑中想着“假残真证”的男子向残疾人证的“大门”内输送“真利益”,“大门”后的部分工作人员被“摆平”、玩忽职守

(图片来源:新华社 王鹏所作漫画“漏洞需补”)

这一情况并非个案,新华社记者就“假残真证”也展开调查,揭示出其背后的国家福利和企业残保金需求的利益链条。

图为:一个影子上写着“利益”二字的非残障男子向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申领补贴”,工作人员对该男子残疾证上写的“肢体残疾”充满惊讶
图为:一个影子上写着“利益”二字的非残障男子向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申领补贴”,工作人员对该男子残疾证上写的“肢体残疾”充满惊讶

(图片来源:新华社 王琪所作漫画“惊”)

当我们了解到”假残真证”这一现象后,对另一起引发残障人愤怒情绪的事件,可以有一个新的角度。西安市民王先生与家人在华清宫景区出示残疾人证,却遭工作人员要求家人下车展示残疾部位,且态度强硬。王先生随后投诉,但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作为残障人,从新闻的描述中,当事人明显感受到的是冒犯。但工作人员究竟是故意刁难与侮辱,还是他见多了假残真证,堂而皇之,采取了一种不恰当的方式履行其职责。因为没有回应,所以无法得知。为免误会,我们在此声明,指出“筛查假残真证”这一可能的原因纯属调侃,目的是为了强调,不论动机为何,即使他是态度温和,彬彬有礼,主动上车查看,这一要求对方暴露身体自证残障的行为都是对当事人尊严和隐私的侵犯,人民并没赋予景区工作人员这样的权力和资格,亦不可将官员渎职和系统漏洞的问题以侵犯尊严的方式转嫁给残障人。

结合2020年一系列与残疾人证有关的新闻事件,我们尝试抓出贯穿背后的线索——那就是残疾人证中的“人”与“证”的视角之别。

1974年,在美国俄勒冈州一次倡导活动的筹备会中,一位反对使用“retarded” and “handicapped”(类似汉语中精神错乱与残废的意思)限定残障人的残障倡导先锋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希望先被当成一个人来对待(I want to be treated like a person first.)。”这成为了 “以人为先运动(people first movement)”的发端。[4]它也很直接地体现了残障的人权模式[5]的基础,即残障人身为人的固有尊严的确认。如果我们只看到作为资格认定的“证”,和其所代表的单方面给予残障的福利,而不是“在看到残障之前先看到我是人”,那与残疾人证相关的政策制定与实施,和在社会生活中它所呈现出来的前述人际互动,正是残障的个人或医疗模式的体现,残障人并不会因为残疾人证,成为权利的持有者,相反,以证为先的系统还在加固残障的社会排斥与污名,那关于残障身份的证明,还会继续纠结下去。

参考资料

[1]

资料: 参见中国残联,《2010年末全国残疾人总数及各类、不同残疾等级人数》,2012年
原文链接:http://www.cdpf.org.cn/sjzx/cjrgk/201206/t20120626_387581.shtml

[2]

资料: 参见石开铭,对残疾人不办残疾证现象的分析,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14期

[3]

资料: 杨蓉蓉,成功.民众视角下残疾人是否办残疾人证的社会成因研究,残疾人研究,2019年02期

[4]

资料: 了解people first 运动更多相关信息,可访问https://www.peoplefirst.org/

[5]

资料: 人权模式囊括了公民和政治权利范围,同样也囊括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范围。其基础是:“人类尊严是人权的核心,每个人都应该被视为具有至高的价值,没有人是微不足道的。人被尊重并不是因为他们在经济上有贡献或者有别的什么用处,而是因为他们内在的自我价值。”(摘自:Degener and Quinn,“A Survey of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and Regional Disability Law Reform”, in M. L. Breslin and S. Yee eds.,Disability Rights Law and Policy ( 2002) ,p.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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