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一个残障刻板印象的反面教材——《圣诞玫瑰》影评

来源:残障历程   作者:谢老狗   2021.02.20 16:22  浏览640



例行体检后将香港名医周文暄(张震饰)以性侵犯告上法庭,引起全港哗然。代表李静的检控官陈志天(郭富城饰)立誓要为她讨回公道,但被告周文暄的辩护律师(夏雨饰)却认为本案并非想象般简单...一场关于情与法之间的决斗拉开帷幕。陈志天出身律师世家,从小立志要成为有良心的律师。天性不妥协的他,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有些格格不入,他终于决定离开名声显赫的律师行,投奔可以惩恶扬善的律政司,做起公诉人。他的第一单case,对手是香港律师界的一颗新星,青年才俊Freddy,来自他的老东家律师行。那件案子,正是被传媒和全社会所关注的著名医生性骚扰案。原告李静是一个残疾钢琴教师,她教被告周文瑄的女儿钢琴课,同时周也是李静的私人医生。事情发生当天,李静去医院找周文瑄检查身体,陪同的护士临时外出,当护士回来时,李静已经决定要告周医生性侵犯。充满正义感的陈志天决定为这个弱女子出头,力拼辞锋锐利的辩护律师,掀起了一场人性与正义相互角力的罗生门。

《圣诞玫瑰》的导演很有热情,想要在一部电影里探讨童年、成长、家庭、公正与残障等如此多的话题,但可惜的是短短两个小时对于这些复杂的主题来说显然不够的,这就导致电影将以上每一个主题都涉及了,却每一个主题都没有认真的探讨。电影的结尾令笔者不甚满意,像是让观众在前两个小时持续往肺里吸一口气,但最后却不让观众将其呼出来,只能憋在心里,实在是堵得慌。

整个电影是以桂纶镁所饰演的李静作为原告起诉其检查医生周文暄(张震饰)在为她检查时违背医德与法律对其进行性侵——周医生将手指插入她的下体——而展开的。将从律师转行到检察官的陈志天、李静的母亲,周文喧的律师一系列原本看似不相关的人卷入一场更多在于展现人性复杂的诉讼之中。这场诉讼算是融合了近年许多敏感的社会问题,有几个问题也是我很感兴趣的。

法律之不能

整个影片的核心围绕在那间诊断室到底发生了什么而展开。在只有两位当事人封闭空间里,任何方的言辞都不能成为证据,且手套、棉签上的指纹与液体既可以是正常检查留下的,也可能是性侵留下的。那么,如何判定到底是检查还是性侵就是一个在英美法系由陪审团决定,大陆法系属于法官自由心证范围内的问题了。

作为一个法学院在读的学生,受到来自非法学专业或从事与法律无关职业的最多的责问就是对一些不是纯粹法条上所规定的,不只是法律就可以解决的困境的责问:“你看这个问题用法律怎么解决?!”其言下之意就是“法律没办法解决”,这个时候我往往是十分尴尬的,因为在这些责问背后有一些单一的想法:法律是万能的,法律作用只是解决已发生的问题而已。一开始我会感到十分羞愧与难受,因为非法律人这种对法律责问与怒气会莫名的转嫁到法律人身上,令人有种百口莫辩之感。但在学习几年的法学之后,我发现或许从一开始人们对法律的理解就出现了偏差。法律无疑是可以解决问题的,但这不是它主要的,最大的作用。在我看来,法律本质上是在制定一种规则,而规则真正的生命力,最重要的作用在于防范问题、防范风险的发生,解决问题只是它次要的作用。但大部分人都缺少风险防范的意识,在问题没有发生或初有苗头时对潜在的风险并不关心,等到酿成大祸时才来后悔莫及并痛斥法律的“无能”。

更加令我痛心疾首与羞愧的是,在许多敏感问题上,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给予规定。比如,在男医生检查女病人这件事上,即使在香港,也如周文轩医生辩护律师所说的:“没有法律规定男医生检查女性病人时一定要有第三人在场。”那么,正常的检查和感到受到了侵犯到底该由哪一方来确定?电影中更敏感的一点是,女主角李静是腰部以下都失去知觉的残障人士,大众理解中,她根本没有可能感觉到自己是否被侵犯——从刑事诉讼法中“疑罪从无”的原则,单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周文暄被判无罪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像周文轩的辩护律师所说的:“社会舆论早已给他定下来了罪。”因为原告是普遍社会评价中比较弱势的一方:残障、女性。

大概是最近一两年,男医生和女病人之间由于检查与侵犯边界问题屡屡被报道,有关职业道德的法律亟需提上立法议程。过去的事情并没有再现的可能性,证据也只是提供思考的线索与推理的方向去无限接近真相,且这个思考、推理出来的“真相”或许并不是唯一的。事物留下来的痕迹,不同的人都会对它有着不同的解读,比如周文暄诊所里的物证,棉签。我想,对于这种较为模棱两可,可解读性很强的职业犯罪,法律最大的作用就是制定职业道德规则,比如,在任何情况下异性医生在对患者进行检查时,一定要有第三人在场。

一部刻画残障女性反面教材的电影

实话说,写这篇影评真是要了我的老命,如前文所言,看完之后一口气堵在心口吞不下去吐不出来憋得十分难受。暂且不问李静与周文暄的关系、诊断室里真相的模棱两可,令我最反感的就是对残障女性的刻画。

这部电影对女主角李静的人物塑造,进一步加深了残障女性本就已经够“妖魔”的刻板印象——由于遭受过不幸的事情失去了身体某部分机能,所以残障女性,有时甚至会扩大到残障人士,都是内心扭曲且脆弱敏感的。所以更多的在普通的、平常的生活着的残障人士难以被告呈现,或者只能成为被媒体所夸大、所报道的对象。最令我恼火的是,在电影的最后,所有的人,包括被告人周文暄的辩护律师也出于对女主角李静的同情,大概是将这件事情庭外和解不追究了。我这口气就堵在这里:在这种诉讼中,周文暄作为社会知名人士,如果他对李静的确没有进行不轨之事,那么李静将要承担诽谤罪的责任。但电影中所有人出于同情,导演为了突出电影爱与情的主题,人情战胜了法律,没有再对李静所为进一步追究。那就塑造了另一种残障人士的刻板印象:需要同情,需要保护,可以因残而获免某些责任。

虽然没有直接说明,从一开始的电影里所有人都认为周文暄侵犯了女主角李静。公众对于弱势一方的同情感战胜了法律所秉持的公正,到最后李静的所作所为得到了谅解。对于电影中的女主角来说,这是一件好事,但对于除她之外的其他残障人士来说却是伤害:当ta真正的通过法律程序得到真相,当ta去积极争取自己的权利时,有人会说:“你看,残疾人又来博取同情和眼泪了。”

如果我不是一名残障女性,或许会认为这是一部不错的电影,也许会被电影的爱与理解、同情所打动。但作为残障女性的我,真的觉得这是一部刻板印象的反面教材,糟糕透了。这不是玻璃心,而是对现状的失望与些许无力和愤怒。这种感受或许是主观的、有些偏颇的,但它是真实的。

如果中国有更多不煽情、不渲染、不妖魔化神圣化残障人士的电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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