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寻常】中美法PK,残障人士就业哪家强?
写论文的时候偶然读到美国和法国残障人士就业的文献,一些数据让我甚是惊讶。在2013年,美国残障人士的就业率大约只有17.6%,其中16到64岁(就是我们所说的劳动年龄人口)之间的残障人士就业率为26.8%,同年龄段非残障人士就业率为70.7%。这个数据甚至低于中国——综合中国残联和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在2006年中国残障人士的就业率约为48.9%。根据北师大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在2013年中国残障人士的就业率稳定在45%左右。法国的数据和中国差不多,约为49.8%。
然而根据我自身的体验,无论是在无障碍设施、教育和社会经济资源还有法律法规等方面,美国都是这三个国家中最有优势的,也是对残障人士社会包容性最强的国家。但让人惊讶的是,美国的残障人士就业率也是最低的。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看中国,在就业的残障者中有98%是农村人口,主要工作是从事农业劳动;只有2%居住在城市的残障者成功就业。也就是说,中国的残障人士就业是不充分的,也是低效果的。当然,这也和中国四分之三的残障人士居住在农村的社会现实息息相关。反观美国和法国,农业中残障者的就业人口是非常少的,主要的残障就业人口集中于私营部门。
同时,中国和法国在鼓励残障者就业方面都有配额的规定,也就是公共和私营部门需要按比例雇佣残障者,如果不能达成目标,需要缴纳罚金。每年,所缴纳的罚金会注入残障保障基金,以支持残障者的职业培训、教育和康复等。在中国,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接收残障者就业的比例都是1.5%,一些不一定完全适合残障者就业的行业,比如航空、建筑、采矿业等,也不能排除在外。在法国,在雇员超过20人的公共和私营部门接收残障者就业的配额是6%,但经认定不适合残障者就业的岗位可以豁免。而美国实行的是以反歧视法为基础的平等机会就业的政策。
当然,仅这一点并不能说明配额制一定优于平等机会就业,因为中国和法国都没有完成配额的目标。因为许多企业宁愿缴纳罚款也不愿意雇佣残障人,而中国的残保金去向也一直为人诟病。而美国的制度又有所不同。
美国的残障保险金每个月会给受益人1150美金的补贴,并可以在伤残发生后的两年后享受几乎免费的医疗。但是,享受这样福利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必须处于失业状态。如果想要享受医疗福利,比如说看护、医疗设备等等,申请人也必须证明自己没有工作或者每个月的工资收入低于2000美金。对于一些有工作的残障人士,他们每个月的很大一部分收入都用来支付医疗方面的开支,最后很有可能入不敷出。所以,对他们而言,残障保险制度成为了22条军规——在除去开支之后,工作的收入余额还不及失业的多。因而,对于美国的残障人士来说,失业比就业更有保障。
在法国,残障福利,特别是医疗的福利,是可以与工资并行的;工作可以说是一件稳赚不赔的事情。但是,法国糟糕的无障碍设施和普遍存在的歧视也将很多残障人士排斥在劳动力市场之外。
除了以上几个原因,中美法三国残障者的一个共性就是受教育水平普遍低于同龄人。中国15岁以上残障人士的文盲率接近43%,而在法国和美国,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残障者的比例只有非残障者的一半。受教育水平低也让残障人士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减弱。
综上所述,残障人就业到底哪家强,其实还得残障人说了算。我想,中国政府在制定法律法规刺激残障者就业的时候,现阶段更重要的两点是,第一要为残障人士提供更多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第二,要严格执行法律,发挥配额的作用,善用残障保障金,让这笔资金可以在促进残障人士就业方面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