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第二十条》的残障元素和被符号化的聋人生活

来源:残益   作者:王玄   2024.03.08 16:43  浏览84
摘要:目前部分文艺工作者们离少数群体的生活太过于遥远,还处在一种臆想的状态,残障人士也长期被媒介边缘化。所幸的是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残障者逐渐掌握了自我话语权。残障博主并不刻意塑造身残志坚的自我形象,更多的是通过日常生活塑造真实的残障身份。残障者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失语者,而是残疾人事业的推动者。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伴随着雷佳音饰演的检察官铿锵有力的听证会发言,电影第二十条迎来了圆满的结局,正义和公平永远都是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期待。今天这篇文章,我们不聊法律,只聊《第二十条》中的残障议题。

电影故事的起源:男人一家三口,妻子是听力残疾人,5岁的女儿也是听力残疾人,为了给女儿治病,男人一家向外借了高利贷,没想到引火上身,引来恶霸欺辱,男人在争执中反杀恶霸,但却陷入是正当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的法律争议中。残障人及其家庭因为额外成本容易陷入贫穷,而经济水平较低的阶层成员也更容易因为危险性工作、没有足够的医疗支持资源而陷入残障状态。但在如今的中国社会,养育一位残障儿童会让一家人倾家荡产,甚至借高利贷吗?其实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少在听障儿童康复领域,社会支持体系很早就开始建立了。早在2013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意见中强调建立保障制度,加大救助力度,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0-6岁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力争形成覆盖所有残疾儿童的保障制度。积极探索,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家庭护理补贴制度。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将0-6岁儿童听力筛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听力残疾儿童早期筛查工作机制;而在 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出台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北京、天津等11个省(区、市)取消了对申请人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实现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根据该救助制度,听力残疾儿童可优惠甚至免费享受人工耳蜗植入、助听器适配及听觉言语功能训练等康复项目。在2024年上映的电影里面,假定一位听障女童的康复费用会让家庭倾家荡产,甚至欠上高利贷,这说明创作者对今天听障儿童及其家庭所能享有的康复政策、社会支持网络非常陌生。

电影中的一处关键情节是:案件一直没有进展,检察官们始终找不到孩子爸爸正当防卫的证据,赵丽颖扮演的聋人女性跳楼了。电影暗含的意思是,一个聋人女性因为不会开口说话,无法发出自身诉求,只能用死亡来表达自己的意志,呼唤人们的理解。令人奇怪的是,在整部电影里面,除了检察院、公安局,观众居然没有看到当地的残疾人联合会的存在,残疾人联合会作为残疾人的娘家,有代表、管理、服务残疾人的职能,在案发之后,当地的残联居然没有对这个家庭进行救济,这种多重残障的家庭,在日常生活中地方残联除了前面的康复政策之外,也理应还有其他的救助政策。而另一个奇怪的点是关于残疾人的司法保护已经纳入到政府工作中来,在2022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意见》中强调:切实加强无障碍诉讼服务,努力让残疾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及时提供手语、盲文、大字体、字幕等信息交流服务,建立规范化的提供手语、盲文等诉讼辅助服务的人员名册,让残疾人可以无障碍地享受诉讼服务。但在影片中,没有手语翻译的影子,解决沟通问题是靠检察官自学手语,恰好处理案件对接听力残疾人的检察官是一个有爱、正义感和同情心的人,这与国家政策倡导的让无障碍诉讼制度化的方向是相悖的。而当我们再次带入到电影中的聋人女性的生命历程和日常生活中,我们发现,她嫁入的家庭里没有公公婆婆,丈夫没有较高的收入,在村落中属于边缘地位。可以看到即使赵丽颖饰演的聋人女性非常好看,但也无法像一般容颜姣好的女性实现“高嫁”。而且,在丈夫入狱之后,在被恶霸的手下欺负时,她的女儿被雷佳音饰演的检察官的妻子照顾,电影里的她居然找不到私交好友托付女儿。是的,听力损失会让听力残疾人们无法顺利加入到日常沟通与对话当中,极有可能破坏听力残疾人们的私人人际关系,家庭成员之间的,社区层面的,工作层面的。但是无论听力残疾人们选择助听器/人工耳蜗,还是手语,听力残疾人们极有可能会新建一个基于残障社群文化意义上的人际关系网,特别是对于选择使用手语的聋人来说,聋人社群是重要的情感归宿,无论是武汉汉口的手语角,还是西安等城市的手语社群都很壮大。

而电影里面,赵丽颖饰演的聋人女性会使用手语,那么她的手语是如何学会的,如果是特殊教育学校,她应该会有老师同学,也应该会有聋人社群朋友。无论如何,一位聋人女性在丈夫入狱后,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情节,非常不合理。这些种种的不合理都来源于一种传统——虽然中国电影中的残疾人形象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没有跳脱出电影赋予他们的「特殊身份」,而始终充当电影意涵指涉的辅助工具。就像《第二十条》的聋人女性一样,她的生活是什么样子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借她的听力残疾来突出一种悲剧感和脆弱感、无法发声的憋屈感。目前部分文艺工作者们离少数群体的生活太过于遥远,还处在一种臆想的状态,残障人士也长期被媒介边缘化。所幸的是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残障者逐渐掌握了自我话语权。残障博主并不刻意塑造身残志坚的自我形象,更多的是通过日常生活塑造真实的残障身份。残障者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失语者,而是残疾人事业的推动者。而现在看起来,残障博主们出现的数量还不足够多,还远远没有让主流文艺作品的创作者们认识到残障议题的复杂性和丰富内涵。一起努力吧,诸君。

参考文献:

[1]杨争争. 残障者基于自媒体的自我身份建构[D].山东大学,2023年硕士论文

[2] 刘堃,梁钟一鹤.试析中国当代电影的“残疾人叙事”[J].电影文学,2019(20):3-9.

[3]廖娟,黄金玲.残疾与相对贫困:基于额外成本的研究[J].人口与发展,2021,27(04):101-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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