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一位公益法律人想看到的世界

来源:残障历程   作者:丁鹏   2021.02.24 18:03  浏览1889
摘要:确保每个人获得司法保护、获得有效的、及时的无障碍的法律援助,这个当然也不只是为了残障人的特定的权利,它是为了整个社会。我们希望通过有效的司法保护,让更多残障人获得优质的高等教育,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成为社群和整个社会的领导者。法律援助变成法律赋能,就是融合社会中残障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坚实护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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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武汉,是一名村里长大的读书人,一位从事了10年公益的法律人,一个残障的体验者,也是一个男性女权主义者。

在开始讲述今天的故事之前,我先和各位分享我作为一个公益法律人最近碰到的两件案子。

第一个案子发生在这个月初。

我的一个视障朋友阿军,他准备考研究生,结果发现考试院无法给他提供盲文试卷。这个视障朋友找到我们,我们帮他协调,省考试院的回应是:我们做不到,这个卷子是保密的,我们没有办法做……经历了各种理由的推脱,我的这位视障朋友及他的父母想到要去起诉这个考试院,告他们不给视障考生平等的考试的机会。

第二个案子,发生在今年上半年。

我南京的一位视障朋友,在网上办理了信用卡,没想到,他到银行开卡的时候,却被告知:你不能读这个权利告知的条款,也不能手写签名,所以对不起,我们不能给你开卡。他已经起诉了,告了这个银行,第一审败诉了,银行说这个属于我们自由裁量,而法院也认可他们。

这两个案子表明:残障人要实现平等的参与社会、全面地去发展自己,最后是有一个很兜底的保护的,这个兜底的保护叫做司法保护。

过去3年,我有幸跟一位聋人女孩共事。我们一起接待了许多聋人案件,其中聋人女性遭受家暴的案例让我印象尤为深刻。她们有的被净身出户,不让探视孩子;有的被公公骚扰,向家人求助反而遭到打骂;有的因为同性恋身份被父母强制治疗,被限制人身自由,短信报警,没有回应;有的被丈夫长期殴打,去诉求离婚,因为没有手语翻译协助,遇到沟通障碍,久拖不决……

在这些案例中,我们主要为聋人当事人提供手语翻译和法律咨询——将专业的手语翻译和专业的法律服务结合起来,是消除聋人当事人面临的外部障碍的关键。认真倾听,以私密、恰当的方式咨询,避免二次伤害。鼓励她们采用一些方法取证,并勇敢地诉诸司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我们知道国家有法律援助的,各种贫弱群体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于残障人来说到了法律援助的中心,有一个律师接待你,你不一定能够明白地表达你的诉求,比如说对于聋人当事人来说,他可能需要一个手语翻译,对于视力障碍者来讲,他的交流也需要额外的考虑。我本身是学法律的,我和我的这位聋人同事我们两个搭档去确保有法律人士接待,又有专业的手语搭配其中,这样搭配起来之后,才能真正有效地为聋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这是个案中的援助。

在个案援助之外,为了让更多人包括社群和社会大众意识到这些法律问题,我们设计了听聋共融的手语普法小剧场。

我们邀请当地的聋人,很多还是我们接待过的当事人,他们去把他们被骗、被伤害、被侵害的案件在以舞台剧的形式表演出来,他们演的时候是用手语。但是下面有一个手语翻译同步地翻译成语音,这样就跟我们在场的一样,聋人观众看得懂那个剧演的是什么,听人观众也看得懂那个剧是什么,现场还会有一个律师,看完了故事之后,在座的聋人、听人都可以跟在座的律师去交流。

我们希望通过听人和聋人都可以参与的普法小剧场的形式,让更多的听障者他们知道自己最基本的权利是什么,他们可以获得公正的司法保护。

在这些社区法律赋能项目中,我们还发现,手语翻译常常偏离了中立立场,自己在为聋人提供不一定靠谱的法律咨询。

我们为律师和手语翻译起草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模板。前段时间,人民网转发了我们的这一套聋人司法保护工具包。此外,我们还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设计了国内第一个手语版的法律援助权利义务告知视频。

故事分享到这里,我想再回到我自己,回答一位朋友曾经问过我的问题:作为一个公益法律人,我做残障的司法保护我个人的体验是什么?

前段时间,我受伤了,到现在我的腿还没完全好。在这段时间里,我曾拄着双拐外出开会,在这个过程中,我也能感受到有些地方的无障碍设施确实是不完善的。

这是我经历过的一段残障体验,这段体验让我对生命的多样性更有一份敬重。虽然我在生命当中经历了一个短暂的残障的体验,以后考虑到生命的动态的不可预知的过程,以后我可能再去经历,这个并不是最重要的因素。

我目前没有在残障状态里面,但是这不妨碍我作为一个公益法律人,我从世界人权宣言的第一条,人人生而自由,在权利和尊严上一律平等。

在这个意义上我认同残障权利,我有残障的认同,残障平等权利的认同。

在未来我们这种公益法律人去跟残障社群一起工作,能够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我刚才讲的一些例子,其实偏向于聋人这一块,我知道在咱们大陆还有深圳的恒平,他们做精神障碍者的司法保护比较多,上海复恩专门会出一本心智障碍人士的司法保护手册,这些是我们未来可以继续去做的工作。

今年,我国发布了一个关于专门关于残障人权益保护的白皮书,主题词是平等、参与、共享,这里面其实离不开平等的司法保护,而且最新的官方的表述,他们是想把平等、参与、共享改为平等、融合、共享,不只是形式上的、机会上的参与,而是充分地参与之后,能够真正地实现教育上的、就业上的融合。

记得我的聋人同事曾经对我说:在聋人女孩儿的案件当中请一个手语翻译不是为了聋人服务,而是为了听人和聋人之间的有效沟通而请的,所以手语翻译不是给聋人的,是给聋人和听人双方的。

同样的道理,我了解过一些融合教育的学校,融合教育也不是给残障人士的,非残障的人群受到的益处是最大的。我们国家正在起草一个条例,确保残障人平等的就业权利,这绝对不只是为了残障人的就业和收入,而是为了整个社会的益处。

再落脚到我的法律本行,确保每个人获得司法保护、获得有效的、及时的无障碍的法律援助,这个当然也不只是为了残障人的特定的权利,它是为了整个社会。就像我在故事分享前,提到的,有关视障者阿军的案例,我们希望通过有效的司法保护,让更多像阿军这样的残障人获得优质的高等教育,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成为社群和整个社会的领导者。

法律援助变成法律赋能,就是融合社会中残障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坚实护盾。

今天我分享的这个故事,名字叫:人间值得,它也可以叫:人间自有公道在,值得我们所有人一起去为这个理想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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