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企】社会企业的是是非非

来源:《有人》杂志   作者:顾远   2014.06.12 11:32  浏览600
摘要:在今天的公益圈,如果你还没有听说过“社会企业”的话,那你铁定是out了。然而,纵观这么些年来各种与社会企业有关的活动,被反复问及的却似乎总是那些老问题。可见热闹归热闹,正本清源的工作还是远远不到位的,这也是很多新鲜事物在普及时常见的情形。接下来,笔者不揣浅陋,尝试对那些自己曾被许多次问到的问题做一个集中的回答,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企业”这个领域,“多做一些实践,少谈一些问题”。

顺便说一句,中国的福利工厂是不能被称作社会企业的。那更像是“包养”和“施恩”,而无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这个不用多解释,你懂的。

在今天的公益圈,如果你还没有听说过“社会企业”的话,那你铁定是out了。然而,纵观这么些年来各种与社会企业有关的活动,被反复问及的却似乎总是那些老问题。可见热闹归热闹,正本清源的工作还是远远不到位的,这也是很多新鲜事物在普及时常见的情形。接下来,笔者不揣浅陋,尝试对那些自己曾被许多次问到的问题做一个集中的回答,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企业”这个领域,“多做一些实践,少谈一些问题”。

(一)社会企业是什么?

别去纠缠那些定义(有数百种之多)。就本质而言,社会企业就是用商业的手段创新性地解决社会的问题。开办一家社会企业的首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这使它区别于传统的“商业企业”;一家成功的社会企业可以通过自身的运营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性,这使它区别于传统的“公益组织”。

其实社会企业早已有之。1850年开始兴起的合作社就是一种典型的社会企业。在电影《英雄本色》里,小马哥出狱后投奔的那家出租车行,职员全都是有过案底的人,我一直认为这可能是社会企业在华语媒体上的第一次亮相。顺便说一句,中国的福利工厂是不能被称作社会企业的。那更像是“包养”和“施恩”,而无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这个不用多解释,你懂的。

(二)中国有社会企业这种法律形式吗?

没有。别说中国没有,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没有。这是立法跟不上实践的典型例子。所以你既可以注册成企业,也可以注册成公益慈善机构,两者各有利弊,这里就不详说了。总之,是不是社会企业不是看注册身份,而是看是不是符合上面说到的性质。

(三)转为社会企业就可以向被服务对象收费了吗?

这一直是被问到最多的问题之一。且不谈现在压根就没有社会企业这种法律形式,如果你是冲着向被服务对象收费的目的来的,那我可以很明白的告诉你,大可不必费此周折,不管是直接收费,还是交叉补贴,还是政府采购,都没必要非给自己贴上“社会企业”的标签,做NGO也一样可以实现。 更重要的是,创办社会企业的目的压根也不是为了“机构能够自我造血”,而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受益人群”,为了“更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所以这个问题完全是一个错误的问题!

(四)社会企业可以分红吗?

这是个正确的问题,但是很难回答。开创了小额贷款模式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教授坚决认为:社会企业在收回了原始投资后,决不能分红;而香港“社会创业论坛”主席谢家驹则认为可以,但比例不能超过33%;英国的“社区利益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利润分配比例不得超过35%。分不分红都有道理。至于在中国现阶段,即便你是公益慈善的身份注册,也没有法定义务一定要公开财务数据,所以分还是不分,一方面是看你的支持群体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另一方面,嗯,就看你自己了。

(五)社会企业的员工工资水平如何?

我猜你问的其实不是绝对数量,而是相对水平。绝对数量,跟你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有关,当然也得看员工的接受程度。相对水平则暗含着另一个问题:因为社会企业是“公益”性质的,是不是不应该在薪水这种“阿堵物”上计较太多?我可以旗帜鲜明地回答:这种意识不论是在传统的公益慈善行业,还是在社会企业领域,都是错误而有害的。薪酬是价值的体现,不应该被道德所绑架。

(六)我想转成社会企业,你有什么建议吗?

不了解你们机构的具体情况,所以不能乱讲。但有四点需要指出:

1)不是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可以用社会企业的方式来解决;

2)不是所有的机构都有必要按照社会企业的模式运作才能实现使命;

3)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商业运营的能力;

4)不要在运营社会企业的过程中“变性”,或者说使命漂移——经常,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间的权衡是困难的抉择。

编者按:本文经作者授权,摘自其著作《当谈论社会企业时,我们在谈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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