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轮椅向上爬--日本的无障碍发展史
笔者曾访问过日本之外的东北亚(包含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东南亚的二十多个城市,为了博士论文,实地调查当地的无障碍环境。在采访当地无障碍建筑负责人的时候,常常会因来自日本而受到赞美,他们觉得日本的无障碍环境已经非常先进。
笔者想,日本的残障者绝对不会承认这件事。
无障碍环境是什么?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无障碍就是为了轮椅通得过去,消除物理上的障碍,如楼梯安装直梯或者修坡道。这是从建筑学的角度来看的硬件无障碍。
实际上,二〇〇六年联合国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要求的无障碍,不只是硬件方面(狭义的无障碍),还有软件方面(广义的无障碍,社会态度的无障碍)。综合两方面,才是环境无障碍。
曾经,有一个国家的负责人对我说,如果他们国家和日本的经济一样发达,就能很容易达成环境无障碍。如果无障碍就是硬件的问题,这件事的确受经济因素的影响。但笔者却想,经济因素虽然能满足无障碍环境的必要条件,可是不能满足充分条件,因为软件方面的无障碍不能由经济因素解决。笔者为了明确这论点,回顾了日本无障碍环境的发展史。
从建筑学的角度来说,日本无障碍的最初转折点是一九七三年在仙台市开的《轮椅市民全国集会》。而一九七四年东京町田市在日本率先制定了福利城市条例。然后,日本的其他大城市也相继推出福利城市条例。日本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推动从地方团体的层面开始。这是日本建筑学会的观点。
专家会议发行报告书《Barrier-free Design》。指出,无障碍是硬件方面的问题。
据残障者国际日本组织(DPI·Japan)提供的资料,从一九六〇年代末,残障者开始表示他们也要上街,要求提高工作和娱乐等日常生活质量,诸如乘坐电车和公车等交通工具出门。他们认为,实质上的日本的无障碍运动始于一九七〇年代初,轮椅使用者在几座城市检查无障碍情况,绘制无障碍地图。从仙台市开始的“轮椅市民全国集会”,通过交通工具逐渐扩大到京都、名古屋、东京等城市”。在笔者看来,日本无障碍运动的兴起,应该还有一九六四年东京残奥会的原因。当时的日本选手,都是生活在医院当中接受复健的残障者,可欧美的选手都是能外出、有工作的“自由人”。日本的一位医生非常忧虑,一九六五年自己在日本大分县开办了一家福利施设——太阳之家,接受前来工作的残障者,增加他们的自信心,进一步影响到全国。
后来,日本政府开始负担重度残障者的电动轮椅费用。这也改变了日本残障者需要开车出门的格局。重度残障者可以驾驶电动轮椅单独出门以后,他们开始关注社区周围的环境能无障碍。这引发了“生活圈扩大活动”。看来,当时的残障者虽然还不知道无障碍这个词语,却已经有了无障碍的概念。
再看一九七〇年代国外的情况,在美国有越南战争的伤残军人,也有因车祸的残障者。独立生活运动当时正如火如荼地展开,日本残障者也能得到这些资讯。这也给了日本残障者更多信心。
一九八一年是联合国的“国际残障人年”,日本的无障碍运动从地方团体层面开始提升到国家层面。联合国为了残障者的“全面参与和平等”设定了五个目标:医疗、康复、为了残障者社会福利等。从世界范围来看,残障团体团结在了一起,开始国际联合。一九八一年在新加坡成立了“残障者国际(DPI)”,一九八六年有了DPI·Japan。
而在日本,一九八一年的一家公司开启“爱的轮”项目,培养残障者领导。这家公司的行为值得称赞,但当时,并不是整个日本社会都愿意为了达成联合国的目标立刻推动无障碍。当时日本社会对残障者的理解还不成熟,企业主仍然考虑成本收益,不认为残障者有太大价值,其余国民也支持企业的这种看法。实际上,在其他国家也同样如此。另外,当时日本仍然对障碍者持医学视角,认为障碍就在残障者本身,所以对无障碍自己要负责(恢复成正常)。结果,联合国讨论“国际残障人年”的成果以后,一九八二年通过了《世界残障者行动方案》,从一九八三年到一九九二年是联合国“残障者十年计划”,重新设定了三个目标:预防、康复、机会均等。
这十年当中,一些从美国研修回来的残障者,采取的倡导行动渐渐地影响到了公民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对其余残障者的改变。即使推行无障碍,也是因为慈悲,无障碍环境建设也只是停留在硬件方面。
一九九〇年左右,日本社会开始有了较大变化,这有日本进入老龄社会的原因。以前,大家觉得无障碍属于残障这一少数群体的问题,但是进入老龄社会以后,无障碍成了未来的本身问题。无障碍的对象扩大到老龄者、孕妇、幼儿、婴儿车等,通用设计的概念也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因为并不是负担少数群体,所以成本收益也合算,这种认知被普遍接受,成为支持无障碍的理由。
一九九三年,日本政府为了实现残障者的“全面参与和平等”,发布了社会的四大障碍:物理上的障碍,制度的障碍,文化‧资讯的障碍,意识的障碍,并以消除这些障碍为目标。这个目标,已经承认了残障者的权利,从社会模式的角度来看待障碍,「也能重视残障者出外的机会和条件」。
人们开始意识到,对残障者的慈悲其实是歧视。
慈悲怎么会是歧视呢?
如果残障者能够和非残障者平等,谁还会有慈悲的感觉?这就要社会的环境无障碍。
一九九四年,日本建设部制定了一部无障碍法律——《贴心建筑无障碍法》。二〇〇〇年,交通部为了交通工具的无障碍,制定了《交通无障碍法》。二〇〇一年,日本中央省厅进行重组,政府机构从二十二省厅改为一府十二省厅,建设部和交通部合并为国土交通部。二〇〇六年国土交通部将两部法律合并,重新制定了《无障碍法》。
同期,一九九〇年美国通过了《美国残障法案》(ADA),日本残障者仔细研究了ADA的制定过程。加之一九九四年联合国通过了《残障者机会均等标准规则》。这些都为日本的法律进步提供了很多借鉴。
一九七〇年代地方团体开始无障碍运动,到二〇〇〇年左右才能有无障碍相关法律的出现,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二〇〇〇年之前,无障碍设施有是有,但大多都不太实用,因为国民不太了解无障碍的内涵。其实,直到二〇一四年,在日本,大城市和地方都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仍存在一定差距。
想要实现完全无障碍,不只是建筑这个点,还要了解移动的线,生活的各个面,建构一个整体的无障碍都市空间。可见,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是经济的问题,也受社会因素的影响。
二〇一四年日本才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为此,之前调整了《残障反歧视法》等国内法律。二〇一六年四月,《残障反歧视法》将正式实施。有了这些法律,东京开始为了二〇二〇年奥运会·残奥会改善都市基础设施。
笔者身为残障者,十分期待一个更好的无障碍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