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北京模式PK广东模式

作者:解岩   2013.11.13 17:51  浏览1946
摘要:在社会体制改革推进的大背景下,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在残障人服务领域,北京和广东也展开了一场无形的较量。到底哪个好,哪个更适合目前残障人服务业的需求,哪个更有生命力?这里不做比较,仅通过简单梳理,引发各位持续的关注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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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北京市残联筹备成立市残联社会工作办公室;

2011年4月,广东省残疾人服务业协会成立;

2011年8月,深圳市残疾人服务业协会成立;

2011年9月,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批准成立。

在社会体制改革推进的大背景下,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在残障人服务领域,北京和广东也展开了一场无形的较量。到底哪个好,哪个更适合目前残障人服务业的需求,哪个更有生命力?这里不做比较,仅通过简单梳理,引发各位持续的关注及思考。

出身不同

2007年北京率先在全国成立了北京市委领导下的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市政府领导下的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社会建设工作,北京市残联作为第一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之一,筹备成立北京市残联社会工作部是其重要举措。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之后,2009年《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中明确提出:成立广东省残疾人服务业协会。


婚姻状况不同

北京市残联社会工作部是北京市残联机关部门之一,与组联部、教就部、宣文部等部门地位相同,非事业单位,非独立法人,未婚,没有成家立业。

广东省残疾人服务业协会独立注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已婚,成家立业,自立门户,现任广东省残联理事长宋卓平任会长。除了东莞外,注册名基本一致。


生活费不同

北京市残联社会工作部,既然是残联部门之一,其行政经费、人员工资等日常费用自然由残联支付,无须自己筹措。而服务、支持残疾人社会组织所需的资金,也正是因为其无独立身份,目前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很少一部分来自于北京市社会办。未来,如果突破顶层设计,即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支出范围,使其生活费增加。

广东省残疾人服务业协会,既然独立已婚,必然有其日常办公的场所,目前全部落户于残联系统内,即残联免费给予场地支持及日常行政费用。人员工资,残联解决部分,但不是全部,除了承办残联项目以外,自己有条件、有责任对外申请项目,去化缘,而给予其他社会组织的资金扶持,目前还很有限,东莞略与不同。

当家人不同

这里所说的当家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是具体干活的秘书长或者主任,北京是残联系统内任命的;广东是外聘的,一位来自民间的残障人服务机构的领导者。


仅从几个方面介绍两种模式,肯定是不够的,探索过程中各自的挑战、心态、需求等却有很大不同,没有好坏之分,只是不同形式的探索,更分不出高下,这里不一一赘述。

另外,前文故意遗忘交待一些重要的环境因素,留给以后探讨,因为离开这些因素,孤立地看两种模式,未免有失偏颇,比如:大部制改革、残联与民政、教育、劳动等部委的业务定位,残联与专门协会的关系等等。当然无论怎么分析,残障人受益并认可才是唯一。

最后,笔者还想大胆预测一下:如果北京和广东模式二合一会怎样?干些什么?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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