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趣】我从哪里来?

来源:残障历程   作者:刘文利   2022.03.05 17:50  浏览321
摘要:很多老师提到,对他们来说最有挑战的,就是孩子到了青春期以后,TA们性欲求的表达,TA不知道用什么方式表达更合适,所以表现出一些攻击行为,或者是社会规范当中认为不合适的一些行为。这些老师觉得,对残障儿童开展性教育,是非常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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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很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各位来谈谈这样一个话题。我主要是想说一下残障儿童性权利和性教育权的实现以及途径。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还有一些其他的国际文件规定,包括我们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说的儿童都是0到18岁的。0到18岁就意味着:TA从出生开始,一直到高中毕业,这样一个年龄段,都是儿童。

《儿童权利公约》里面,是一个国际性的,很多国家都承认的,而且中国也是签约国。在《儿童权利公约》里,就明确指出,儿童有四大基本权利。

第一个权利是生存权。TA生下来要有好的环境、安全的环境、幸福的环境,比如说吃的东西要健康,喝的水要是清洁的,住的地方是能够御寒的,穿的衣服是能保暖的等等,而且有病了能够得到很好的医疗服务。

第二个是TA的发展权。发展呢,TA从生理、心理、社会,各个方面,都能够正常地、健康地发展。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根据一些国际的文件和条例,教育权当中的性教育权,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儿童,也有接受性教育的权利。

第三个是受保护权。儿童不应该受到任何形式的侵害,这里面也包括性侵害。在儿童权利保护方面,这个是要特别受到重视。

最后一个就是参与权。就是说到,在关于儿童的事务中,TA要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且表达以后要能够被倾听,如果他的表达,是可以被采纳的,应该被采纳。

儿童的四大基本权利,在中国是被尊重的,而且是TA与生俱来的,不是成年人赋予TA的,是天赋人权。

说到残疾儿童或残障儿童,TA跟所谓的健全儿童,有什么不同?残障儿童,除了TA残障的方面,更需要特殊的支持、服务和保护以外,TA在性方面的表达、性的欲求、性知识的获取、性的所有的享受,TA都是和其他人一样的。我们觉得,残障儿童,更应该受到性教育。在我们的学校当中、家庭当中,受到过良好的性教育吗?

我想问一下各位,你们是否有性问题问过家长?没有!那你们有没有一些关于性的问题呢?有!那么,有了关于性的问题,问谁呢?有人说媒体。媒体现在是很发达的,可以问媒体。刚才前面(的演讲者)分享的时候,也有问同学的,问同伴的。

家长应该是对孩子进行性教育的第一任老师。在很多中国传统文化当中,羞于谈性。在家庭里头,也认为性是不可以启齿的,是不可以跟孩子去谈的。学校呢?哪些人,在学校里头受过你认为比较好的性教育的?

说到底,就是我们的家庭、我们的学校都应该给儿童,包括残障儿童,提供全面的性教育。这是天赋人权,但家庭和学校都做得不够好。

这也是我们对不起儿童的地方,特别是对不起残障儿童的地方。我觉得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一定要在这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

从2007年开始,我们在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在一所农民工子弟学校里头,开展性教育。依托这样一个项目,我们开发了从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的性教育课程。五年前,我和北京海淀去培智学校的校长,一起讨论:性教育怎么样能服务于残障儿童。

当时的校长,给了我很多建议。我当时能够做的,就是在我们开发的这套教材当中,在插图里面展现各种各样的知识。

在插图中的人物当中,也有残障儿童,比如坐着轮椅的,拄着双拐的,还有其他形式的这种障碍的儿童。这是我们在这个教材当中能够体现的,对残障儿童的一种尊重。

但是,怎么样能够真正把性教育,做到残障儿童的心里面,通过课堂教育,他们能够获取这些知识,也是我们未来特别要关心的一件事。

比如说自闭症儿童,自闭症儿童的一个特点呢,TA跟人交流是非常困难的,而且TA的情感表达也很困难。

半年以前,我们在北京市的三所培智学校,开展教师的调查。很多老师提到,对他们来说最有挑战的,就是孩子到了青春期以后,TA们性欲求的表达,TA不知道用什么方式表达更合适,所以表现出一些攻击行为,或者是社会规范当中认为不合适的一些行为。这些老师觉得,对自闭症儿童开展性教育,是非常困难的。

老师们都不知道这些儿童,对这时候,TA的性发展,是怎么样的情况。所以我们最初要做的工作,就是有培训这些学校的老师,让他们知道,当孩子们有性欲求的时候,有性表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样正确对待。这是我们教育当中应该非常关注的一方面。

我今天也特别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大家一起,在未来,能够共同做一些工作。,为智障儿童在性教育方面的需求能够得到全面的满足,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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