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趣】慕残者需要康复吗?

来源:有人杂志   作者:张金明   2016.03.02 10:24  浏览609

在我们的身边有这样一个不被多数人熟悉的群体——慕残者。慕残是一种性倾向。慕残者是性爱对象为残障人的人,他们迷恋残障人或热衷于变为残障人,可分为慕残者、扮残者和自残者。相关文献显示,慕残者通常在少年时便出现对残障人感兴趣的倾向,大多数人在青春期便能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倾向。多数的慕残者同时也是扮残者和自残者,他们常常幻想成为截肢者或其他类型的功能障碍者。国外对慕残者关注较早、研究较深入;国内对此社会调查较少,相关统计数据及对慕残成因、心理变化、行为模式、生存状态等缺乏系统的研究描述。但在人口众多的中国,慕残者的绝对数量应该不是一个小的数字。有人认为慕残是一种精神障碍,是一种心理疾病,那么慕残者真的需要康复吗?

慕残者迄今为止还不太引人注意。慕残者是指那些被残障异性吸引并产生性冲动的人;

扮残者指那些在公共场合或者在家里通过使用辅助器具如支架、拐杖、轮椅等装扮残障人并得到快感的人;

自残者则指自己想成为真正的残障人,有时甚至通过自残达到目的。我们把这三种情况统称为慕残者。以上的描述,可能会使一些人感到惊讶、不解。这是由于对慕残者的不了解所致。

依据美国的一项调研显示,平均每500人中就有一位慕残者(史玉华,2009)。对各类残障的慕残者都有,其中最多的是截肢者,其次为小儿麻痹者,还有脊髓损伤者、盲人、聋人、言语障碍者等。社会上每个人心理都是千差万别的,只有偏差到一定程度才能划界到心理疾病的范围内。

慕残者的心理虽然偏离多数人的性倾向,但不能说少数人的性倾向就是有问题的。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慕残者的慕残倾向与其它性倾向有相关性,也没有证据表明,慕残是一种心理疾病。许多慕残者认为,他们看到截肢者的感觉,和许多男性看到漂亮女性的感觉是一样的。

对于慕残形成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慕残作为性取向的一种,本身并没有什么原因可循。笔者认为,寻找慕残成因似乎没什么意义。探究慕残者为什么慕残,无异于探究非慕残者为什么不慕残。就像有些人喜欢吃酸的,有些人喜欢吃辣的,我们有必要去探究为什么吗?社会应以包容之心对待才是正确的。按照类似心理的形成机制判断,慕残倾向应该是天生的,而不是遗传的。所谓天生的,就是说慕残倾向与生俱来、不可改变的,到青春期后自然觉醒,或早或晚被当事人所意识;所谓不是遗传的,就是说慕残者的父母、子女不一定就是慕残者。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担心社会的排斥和人们不接受,绝大多数慕残者都会隐藏自己的慕残倾向,竭力压抑自己的情感,避免旁人看出。随着互联网络的发展,慕残者在慕残网站中找到有着相同倾向的人,形成相对固定的网络群体,彼此交流,相互倾诉。很多慕残者通过这种方式,确认自己的慕残身份。慕残者之所以对自己产生身份认同的焦虑,正是社会主流性价值观对残障人的歧视所造成的。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以生殖为目的的性是被广泛接受的,而慕残者的性取向并不排斥性的生殖功能,但依旧受到了主流社会的贬损和污名。慕残者遭受的社会污名本质上是对残障人的污名和对性多元的污名所致,由于把残障人看作不正常,所以把性爱取向指向残障人的人也看作不正常。对慕残者的性爱取向的理解和尊重不仅是对他们个体选择的尊重,也是对残障人的一种接纳。

由于慕残者的性爱取向难以被主流社会理解,他们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他们对美满爱情与幸福婚姻的追求通常受到阻碍而无法实现(朱雪琴、方刚、张德馨,2011)。慕残者性心理长期受到压抑,影响婚姻和家庭。很多慕残者不得不顺应主流社会的价值趋向,而与自己不喜爱的非残障人结婚。部分残障人称慕残者“变态”,认为慕残者“可耻”。实际上,这种把慕残者简单地加以否定和排斥是不正确的。慕残者不仅难以被大众接受,甚至残障人群体对其也难以理解,从而使残障人心理感到不适和不安。由于慕残者是通过残障人的生理缺陷或功能障碍得到性满足,对残障人来讲,这种“特殊”的方式很可能很受刺激或“心理伤害”。因为这无形中放大了残障人的缺陷,使残障人感到不舒服。

慕残倾向是不可改变的,因此任何试图纠正慕残的行为都是徒劳的。慕残倾向本就不存在对错好坏之分,因此也没有改变的必要。根据对其他性倾向的社会调查,我们可以推断,只要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就会有慕残心理的人。慕残者在人群中的比例应该是相对固定的,社会环境对慕残者的态度趋向肯定、宽松、接纳时,慕残者被人们知道得多些;当社会环境对慕残趋向否定、严厉、排斥时,慕残者更加隐蔽,不被社会所知。

作为一种少数人的性爱倾向,慕残本身不会给当事人带来伤害,慕残者的这种权利应该得到尊重;只要慕残倾向没有影响或伤害到他人,没有危害社会,而只是某些人的个体心理体验,也是应该受到保护的,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大惊小怪、评头论足。慕残者同其他少数性倾向一样,是自然的、正常的、不足为奇的、不需要干预的。慕残者除了性爱对象与多数人不同外,没有什么与别人不同,他们热爱生活,有着正常人的心智,同普通人一样工作和学习,有着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适应性,为社会做着自己的贡献。

慕残本身与道德没有任何关系,除非慕残者做了违背道德的事情,比如盗窃。而盗窃行为与慕残心理仍旧没有关系。进一步讲,即使慕残者基于慕残心理驱使,盗窃了拐杖、轮椅等物品,那也应该只是盗窃行为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的惩罚,而不应指责其慕残心理。这如同一位男性强奸女性,侵害了女性的性权利,对女性造成身体和心理的伤害,这是男性的道德有问题,强奸行为应该受到法律惩罚,而不应指责该男性的性倾向有问题。现实中,人们为什么不去怀疑男性强奸犯的性倾向?是因为他的性倾向符合主流社会的价值观,男人喜欢女人;人们为什么不能接受非残障人喜爱残障人呢?是因为这是少数人的性倾向、不被多数人认同的性倾向。但我们不应该用多数人的价值观去衡量和评判少数人的价值观,因为多数人的所想所做不一定就是绝对、唯一正确的。

性从来不是孤立的,总是大社会的折射。中国社会的转型,促进了性的多元化,人们对性也持有越来越开放的态度。慕残是性多元的一种,是对残障人的一种性倾向(方刚,2012)。由于公众对慕残倾向缺乏认知,不能正确对待,使得人们忽视慕残者这一群体,拒绝这一群体,甚至否定这一群体存在的正确性,这不是慕残者的错,而是社会有待进步,公众认知有待提高。随着社会的昌明,这一现状将会逐步改变。

笔者认为,社会应该以包容心态看待慕残者,就像我们看待周围左利手的人一样平静、一样“忽视”,这份平静和“忽视”将是对慕残者真正的理解和最大关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期待早日实现。对于慕残者是否需要康复,答案不言自明了。

(参考文献:方刚. 多元的性/别. 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11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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