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向】2013年中国残联主席团委员

作者:一加一   2013.12.04 14:31  浏览663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国务院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联合国有关残疾人事务在中国的重要活动。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中国残联承担。

『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代表大会。

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国残联主席团召集。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超过半数。

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审议中国残联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修改中国残联章程;

三、选举中国残联主席团,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

『主席团』

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中国残联主席团。

中国残联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中国残联主席团聘请。

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全国残联工作。

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超过半数。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主席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国残联主席团职权是:

一、选举主席、副主席;

二、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通过执行理事会组成人员;

三、检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四、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

五、监督执行理事会贯彻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的情况;

六、监督“人道、廉洁”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主席团

名誉主席:邓朴方

主席:张海迪(女)

副主席:鲁勇、孙先德、李志军、刘再军、沈晓明、黄悦勤(女)、刘德培、王新宪、王乃坤(女)、吕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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